衡東縣2013年從縣內代課聘用教師中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我縣教師隊伍的實際情況,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公辦學校代課教師和民辦中小學聘用教師中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平競爭、客觀公正、平等擇優(yōu)、德才兼?zhèn)洹?/P>
二、招聘計劃、崗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2013年計劃招聘20名教師,原則上充實到缺編的學校任教。具體的崗位及要求詳見《衡東縣2013年從縣內代課聘用教師中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安排表》(附件)。
(二)報考條件
1、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檔案為準),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縣內在崗、具備相應教師資格的公辦學校代課教師和民辦中小學聘用教師,且縣內累計教學工作5年(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以上。
2、政治思想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
3、專業(yè)要求: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所報考科目必須與學歷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資格種類及任教學科對口;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和學歷證上的所屬專業(yè)是文科類(語文、英語、政治、歷史、音樂、美術)的可以報考語文科目,是理科類(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體育、計算機)的可以報考數(shù)學科目。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者不受戶籍限制,其他報考者必須具有衡東縣戶籍。
5、身心健康,體貌端正,無肢體殘疾,無傳染性、精神性疾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名:①本縣正式在編的教師;②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的;③參與非法組織的;④受黨紀政紀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⑤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⑥在道德方面存在嚴重過錯,在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⑦有其他嚴重問題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通過縣電視臺、縣黨政門戶網、縣教育信息網和張貼招聘簡章等形式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13年6月28日上午8:00開始,截止到2013年7月7日下午6:00。
報名地點:教育局政工股209、210、212室
聯(lián)系電話:0734-5227068、5235079、5235040
2、報名要求
①報考者須填寫《2013年衡東縣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提供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已婚的提供當?shù)赜嬌块T的生育證明,是目前在崗的代課或聘用教師必須提供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工資憑證復印件。
②提供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
③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每人收取考務費200元。
④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嚴格按照專業(yè)要求報名,提供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個人信息與報考專業(yè)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招聘領導小組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初審、考核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須達到1∶2方可開考,達不到的,將核減此科目的招考計劃,由招聘教師領導小組適當調劑到本次招聘報名人數(shù)較多的其他科目,并且在筆試前進行公告。
(四)筆試。筆試采用閉卷答題的方式進行,只考專業(yè)知識(每人限考一科),主要內容為國家新課程初中、高中相應科目文化知識,滿分為100分?荚嚂r間:2013年7月28日。自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兩天內,需要查卷的考生可到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辦理有關查卷手續(xù),逾期不再接受查卷,查卷按高考查卷規(guī)定辦理。查分結果若有偏差,嚴格按實事求是的原則予以糾正,并及時向社會公示接受監(jiān)督。
(五)預錄。按招聘計劃1:1.2的比例,每個科目按個人總成績劃定一條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每個科目至少保持1名差額。然后,組織最低控制線內的所有考生,當場公開按個人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投學校志愿,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預錄。預錄時,如最后一名預錄對象有并列名次,則相應增加預錄計劃;如有不愿選投學校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預錄資格;在最低控制線內,如果招聘科目計劃未錄滿,空下的名額不再補錄。
(六)體檢。預錄對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經復檢仍不合格者,將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淘汰,體檢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shù)時,從最低控制線內同科目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工作依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實施,體檢費用自理。
(七)考核。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核對象。主要考核考生在校學習、工作、待業(yè)時的表現(xiàn)及專業(yè)技能,進一步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和不予報名情形的。若有考核不合格者,則從同科目報考人員中最低控制線內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己撕细袢藛T即為擬錄人員,向社會公示。報名、筆試、預錄、體檢、考核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結果及時在衡東縣黨政門戶網、教育信息網上進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經舉報核實,若有不符合報名條件、不予報名情形的不予錄取。
(九)入編聘用。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經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審核后,即確定為錄用人員,縣公開招考(招聘)行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fā)正式錄用通知,由縣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局辦理有關正式入編、聘用、工資統(tǒng)發(fā)等相關手續(xù),聘用人員五年內不得調動,對不愿服從組織安排和不按時到崗上班的不予錄用。
四、組織實施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衡東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部招聘工作由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全程監(jiān)督,相關單位密切配合。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