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2014年公開招聘市屬學校教師筆試等有關事宜的通知
根據(jù)《2014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關于公開招聘部分市屬學校高中教師和技術人員公告 》 (2014年第4號)的精神,現(xiàn)將筆試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筆試時間:2014年4月23(星期三)上午9:00—10:30,上午8:45開始憑準考證進入試場,開考30分鐘后不得進試場。
2.筆試地點:舟山中學,具體地址為舟山市定海臨城定沈路285號。
3.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請在2014年4月21-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憑本人身份證到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舟山市臨城定沈路423號)組織人事處3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來領取的作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處理。電子報名考生須同時帶相關證書原件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如審核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筆試資格。
4.面試時間初步定于4月25日。請隨時關注舟山教育網(wǎng)信息。
附件:考生須知
舟山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9日
考 生 須 知
一、在考試前15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
二、開始考試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開始1小時內(nèi),不得退場。
三、除文具外,嚴禁帶任何文字資料進場,嚴禁將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等電子設備帶至考場。如有發(fā)現(xiàn),一律按嚴重違紀取消考試資格。
四、試卷發(fā)放后,應必須首先在規(guī)定的位置上準確填寫本人姓名、準考證號,不得做其他標記,否則,按違紀處理。
五、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六、答題必須用藍(黑)色字跡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規(guī)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的一律無效。
七、考場內(nèi)必須保持安靜,嚴禁交頭接耳、窺視他人答題或交換試卷。
八、考試結束鈴響,應立即停止答題。交卷時應將試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