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支持中西部農村偏遠地區(qū)開展學前教育巡回支教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二[2011]5號)、《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中西部農村偏遠地區(qū)學前教育巡回支教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14〕2號)及《福建省學前教育巡回支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招募農村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具體事項如下:
一、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原則。
二、人數
招募志愿者66人。具體招募單位及人員見分配表
三、志愿者招募條件
1.熱愛學前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使命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飘厴I(yè)生、中等專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或小學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持有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非在編幼兒園和小學教師;支教試點當地退休女教師。偏遠農村試點志愿者具有初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從事過公民辦幼兒教育,責任感強的女教師擇優(yōu)招募。
考試、考核合格后,與志愿者簽訂志愿協(xié)議。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務期限為2年。
四、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14年5月12日—5月23日
2.報名地點:大田縣教育局人事股(電話0598-7222650)
3.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時需持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同時交近期同一底版、正面免冠白底照片2張。
4.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考生須填寫《2014年大田縣招募農村學前教育巡回支教點志愿者報名登記表》
五、招募錄取辦法
1.考試、考核
主要考察應聘者專業(yè)知識掌握程度、語言表達能力,滿分100分。
根據考試考核成績,確定志愿者應聘人員名單。
2.體檢
擬招募人員需要到指定醫(yī)院體檢,合格后方能辦理其他手續(xù)。
3.公示
擬招募人員確定后,在教育局網站公告欄公示5個工作日。
4.崗前培訓及簽約上崗
8月下旬,縣教育局組織志愿者進行支教工作培訓,縣教育局與培訓合格后的志愿者簽訂《大田縣農村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服務協(xié)議書》
六、政策待遇
1.巡回支教志愿者在崗期間的工作生活補貼每人每年1.5萬元。
2.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務期為兩年。志愿者服務期滿后,若本項目繼續(xù)實施,有意向繼續(xù)從事志愿服務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優(yōu)先續(xù)簽。
3.志愿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取得本人服務鑒定等相關證明材料,符合國家招募條件的志愿者享受國家相關支持政策和待遇志愿者若符合大田縣幼兒教師招聘條件的,招考時將給予按符合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團中央《關于統(tǒng)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42號)和《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福建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閩委辦〔2006〕73號)精神,對志愿服務西部、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及“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報考者,筆試成績加5分。
附件:
1.《大田縣2014年農村學前教育巡回支教試點及志愿者分配表》
2.《2014年大田縣招募農村學前教育巡回支教點志愿者報名登記表》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