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縣教育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炎陵縣地處湘東南邊陲、井岡山西麓,是中華始祖炎帝神農氏歸根之地。境內有衡茶吉鐵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條高速公路通過,交通便捷。全縣現有公辦高中1所,職業(yè)高中1所,初級中學7所,九年一貫制學校9所,小學10所,公辦幼兒園11所。為優(yōu)化我縣教師隊伍年齡結構、學科結構及學歷結構,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擇優(yōu)招聘一批中、小、幼教師。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共12人,具體的招聘職位條件詳見附表,報考人員可通過以下網站查閱公告:株洲市政府門戶網(http://www.zhuzhou.gov.cn),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zldbz.gov.cn)、詳細信息請關注:炎陵黨建網(http://www.yldjw.com)、炎陵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hnyanling.gov.cn)、炎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ldrs.hnyanling.gov.cn)。
二、招聘原則和報名條件
1、招聘原則: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yōu)。
2、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有職位相應的資格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6)年齡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6年5月20日至1986年5月20日期間出生);
(7)具有擬任職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三、招聘程序
1、組織報名:
報名時須交驗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并提供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3張,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2014年應屆大學畢業(yè)生暫未辦理畢業(yè)證的,須提供學校蓋章的含學業(yè)成績的畢業(yè)生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正在辦理當中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認定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合格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及網上查詢其已完成教師資格申報手續(xù)的相關證明。但擬聘人員公示前必須取得與報考職位相應的畢業(yè)證和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需提供由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上述資料復印件,資料不齊不予受理,未按時提供相關資料影響資格審查,后果自負。
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時間從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9日(上午0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報名地點:炎陵縣教育局政工股(聯(lián)系電話0731-26225702)。
根據報名情況,如某職位招聘計劃不能完成,經按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可在總計劃數中調劑。
2、資格審查:由炎陵縣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
3、筆試:各職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達到3:1方可開考。對少數特殊專業(yè),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報經市人社局批準,根據實際情況降低開考比例,設置合格分數線。
準考證憑本人身份證在2014年7月2日上午0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到炎陵縣教育局政工股領取。逾期不領,視同放棄考試資格。
(1)筆試時間:2014年7月3日;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通知地點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試卷,試卷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量為150分鐘。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教育教學基本理論、教育政策法規(guī)、新課程理念、寫作等。
4、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說課(說課內容為本專業(yè)湖南省炎陵縣現行教材)和回答問題。
(4)面試時外聘評委占多數。
5、綜合成績計算
分類分職位劃線,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計算辦法:
總分=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單科和總分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后不再保留。
6、體檢與考核
(1)體檢: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確定體檢對象,但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確定入圍。綜合成績出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確定。體檢統(tǒng)一組織到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證認定標準實施。
(2)考核:根據體檢合格人員確定考核對象,考核重點是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情況,并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3)某職位因已錄取人員自動放棄出現空缺名額,經縣教育局審查并報縣人社局同意,按照應聘同一職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可依次等額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四、錄取辦法
對考核合格的人員經市人社局資格復審合格后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五、待遇
1、聘用后享受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編制及福利待遇。
2、聘用人員的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予辦理調動等手續(xù)。
六、其他要求
⑴、凡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有關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⑵、監(jiān)督電話: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炎陵縣人社局:0731-26226065,
炎陵縣監(jiān)察局:13786355456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