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溆浦縣教育系統(tǒng)選招優(yōu)秀畢業(yè)生公告
為改變當前我縣中學教師師資缺乏、教師學歷、學科、年齡等結構不合理現(xiàn)狀,加快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yè)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yè)化教師隊伍。根據(jù)省市教育、人社、編制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師需求實際,擬于2015年4月公開招聘16名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 “供需見面、雙向選擇、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為我縣教育的優(yōu)先發(fā)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證。
二、學校及崗位
崗位名稱 崗位人數(shù) 學校名稱 |
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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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美術教育和設計 |
心理咨詢 |
藝術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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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溆浦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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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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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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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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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溆浦二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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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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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溆浦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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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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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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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溆浦四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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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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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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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業(yè)中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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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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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計 |
1 |
1 |
2 |
3 |
2 |
1 |
3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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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三、對象及條件
1、學歷為師范教育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優(yōu)秀畢業(yè)生(報考縣職業(yè)中專崗位可以是非師范類),且專業(yè)對口。
2、具備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及任職條件。
4、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任教語文學科要求普通話水平為二級甲等及以上)。
5、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到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熱愛教育事業(yè),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7、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報考崗位的工作。
8、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 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能作為招聘對象。
四、程序及方法
由縣人民政府牽頭,縣教育、編辦、人社共同參與,按計劃的1:3的比例組織說課,達不到比例的,經(jīng)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調整招聘計劃。
1、報名時間與地點
(1)報名時間:4月7 日- 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湖南師范大學紅樓。
縣教育主管部門對應聘對象的有關身份、年齡、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計算機過級證書、外語水平過級證、榮譽證書等相關證件或工作業(yè)績等書面資料進行確認。
2、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
(1)說課時間:4月9日至結束。
(2)說課地點:湖南師范大學(具體地點待報名時通知)。
(3)內容要求及分值:說課的內容(現(xiàn)場抽簽決定學科說課具體內容),滿分 100分,準備時間30分鐘,說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
(4)說課成績的計算,按照去掉1個最高分,去掉1個最低分后,綜合產(chǎn)生的平均分為最終得分。
(5)說課評委小組在考生說課結束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并宣布成績。
五、體檢與考察
1、說課結束后,按照成績統(tǒng)一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成績相同的加試說課測試)。根據(jù)說課成績排名,按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試行辦法》和《湖 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和標準(修正)》實施。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或復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3、體檢時間:4月10日,地點:長沙。體檢醫(yī)院臨時抽簽確定。
4、按體檢合格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國公局〔2011〕3號)文件執(zhí)行。 同時對被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5、因體檢出現(xiàn)空缺的,按照說課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六、公示與聘用
1、將擬聘用人員的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公示后無異議的,經(jīng)縣人民政府審批,由教育、編制、人社等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正式聘用后需在聘用崗位上工作滿3年才能異動。
咨詢電話:13874510238 13974520891
監(jiān)督電話:0745-3331355(教育局) 0745-3323772(人社局)
溆浦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