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教育系統(tǒng)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為加強市直教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順利完成2015年市直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任務,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人事部令第6號、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和市組通〔2012〕77號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實施,成立市直教育系統(tǒng)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本次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工作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jiān)督,并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含專業(yè)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人數(shù)
本次市直教育系統(tǒng)計劃招聘教師和學校其他工作人員26名。其中:銅仁一中2名、銅仁電大1名、學院附中10名、市特殊教育學校2名、市實驗小學4名、市實驗幼兒園7名。具體職位詳見《銅仁市市直教育系統(tǒng)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本次招聘職位為市直教育系統(tǒng)計劃招聘的26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和學校其他工作人員,主要面向國家承認?萍耙陨蠈W歷的畢業(yè)生進行招聘,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職位一覽表”。
(二)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理念,遵紀守法。
3. 報考年齡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7年5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放寬到40周歲(197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放寬到45周歲(197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 具有擬報考職位所需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 2012年度以來曾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招錄的公務員(工作人員)(以招錄年度計算,如2012年招錄的公務員,2013年辦理錄用手續(xù)的,招錄年度為2012年);
2. 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2015屆畢業(yè)生和截止2015年 5月11日三年服務期未滿仍在崗的“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 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5. 在各級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6. 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 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的。
8. 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9. 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法規(guī)的。
10. 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
五、發(fā)布招聘公告
在《銅仁網(wǎng)》和《銅仁教育網(wǎng)》(下同)發(fā)布招聘公告。
《銅仁網(wǎng)》www.tongren.gov.cn
《銅仁教育網(wǎng)》www.tredu.cn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要求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根據(jù)自己的年齡、學歷、專業(yè)等情況,認真對照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條件,選擇符合本人的職位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該職位的招聘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
(二)報名時間及資格審查
1. 報名:2015年5月11日—14日在市教育局二樓會議室報名。報名時需填寫《銅仁市直教育系統(tǒng)2015年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同時交本人近一個月內2寸正面免冠藍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
2. 資格審查:
①資格審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銅仁市直教育系統(tǒng)2015年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畢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及招聘職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②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中小學教師須持當?shù)乜h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當?shù)赝壗M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具體審查人簽署意見并簽名。
3. 報名交費。根據(jù)省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報名、考試費每人100元。
4. 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對偽造虛假信息,騙取考試或聘用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資格。報考信息填寫錯漏或根據(jù)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無法聯(lián)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加分
本次招聘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中加3分,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 革命烈士、因公犧牲人員子女或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
2. 截止2015年5月11日,由省級統(tǒng)一選派到我市區(qū)(縣)及區(qū)(縣)以下單位服務滿兩年、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考生。
3. 截止2015年5月11日,在銅仁市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連續(xù)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和“三支一扶”項目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及資格審查時,一并提交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填寫統(tǒng)一格式的《銅仁市教育系統(tǒng)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于筆試成績公布前在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在筆試成績中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