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張家界市民族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張家界市民族中學創(chuàng)建于1991年,是張家界市教育局直屬的一所完全中學。學,F(xiàn)有在編教職工217人,其中特級教師3人,高級教師70人,教學班級62個,在籍學生4000余人。學校座落于市城區(qū)主干道紫舞西路旁,占地面積212畝,是一所地理位置優(yōu)越、設施齊全、環(huán)境宜人的花園式學校。辦學20多年來,學校秉承為學生終身發(fā)展奠基的辦學理念,內部管理不斷提升,教師隊伍不斷優(yōu)化,教學質量不斷提高,社會反響越來越好,學子遍布北大、清華、復旦等全國知名高等院校。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張家界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張人社發(fā)〔2014〕70號)等有關規(guī)定,為進一步優(yōu)化教師隊伍,更好地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經(jīng)張家界市教育局同意,報張家界市人社局核準,2015年張家界市民族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教師,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共10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職位要求等詳見《2015年張家界市民族中學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與職位表》(附件1)。報考職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招聘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網(wǎng)站查閱:
張家界市教育信息網(wǎng):(http://www.zjjedu.cn/)
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zjjrs.gov.cn/);
張家界市民族中學網(wǎng):(http://www.zjjsmz.cn/)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9年8月11日至1997年8月11日出生,其他年齡依此推)。部分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報考職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填寫。
7.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現(xiàn)役軍人;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碩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 ;
6、錄用、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以上不得報考情形的截止時間均為2015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三、報考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流程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張家界市民族中學辦公室報名。
2.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8月7日上午8:00至8月11日下午6:00(周六、周日除外)。
3.報名流程
見本招聘公告后,報考考生自行下載《2015年張家界市民族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二份(附件2)→在每份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黑色鋼筆或圓珠筆)→粘貼個人照片(準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證件照3張,其中二張分別粘貼于二份報名表“相片”處,另一張粘貼于其中一份報名表的右上角)→持填寫個人信息并粘貼好照片的報名表和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相關報考證件、資料,到張家界市民族中學辦公室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報考資格審查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考生將右上角沒有粘貼個人照片的報名表留存,另一份報名表交負責報考資格審查的工作人員→報名成功。
(二)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凡重復或多報及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時報考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報考職位要求,慎重、理性報考。若對報考職位要求有疑問的,可直接咨詢張家界市民族中學辦公室。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等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張家界市教育局和張家界市民族中學組織,張家界市教育局監(jiān)察室進行監(jiān)督。成立3人以上的審查小組,按照發(fā)布的招聘崗位條件組織審查,查驗核實報名人員有關的證書、證明等材料原件,簽署明確的資格審查意見。嚴禁擅自變更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否則,依法追究資格審查人員的責任。
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當場提供身份證、畢業(yè)(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特級教師、市名優(yōu)教師證(無證書的須提供相關文件原件)、中學高級教師資格證等的原件。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時資格終審,并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準考證領取
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15年8月12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到市民族中學辦公室取準考證,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由張家界市教育局及張家界市民族中學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分值。筆試內容以招聘崗位的專業(yè)知識為主,以本專業(yè)的初、高中教材為準,分值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5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張家界市區(qū)設置考場,考生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崗位報名人數(shù)與該崗位招聘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公告。
報考人員符合國家、省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政策加分條件的(時間截止2015年8月31日),經(jīng)相關部門核準后加分按規(guī)定計入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折合分+政策加分,下同)。同時符合幾個加分條件的不累加,按照最高一項條件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當在2015年8月11日前將相關部門核準的加分原件(附件3)送張家界市民族中學,過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