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弋陽縣城區(qū)部分學校教師選招方案
為了解決逸夫教育集團、弋陽二中初中部、連勝學校及七0一學校的擴班缺編問題,教育體育局決定今年暑假,在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選招部分教師到逸夫教育集團、弋陽二中初中部、連勝學校及七0一學校任教。
一、招聘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2、德才兼?zhèn)洹駜?yōu)選拔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
本縣各級各類學校在編在崗的中小學公辦教師。
三、招聘崗位:
共招聘39名教師。
小學23名:
小學語文9名(逸夫教育集團6名,連勝學校2名,七0一學校1名);
小學數(shù)學10名(逸夫教育集團7名,連勝學校2名,七0一學校1名);
小學英語2名(逸夫教育集團1名,七0一學校1名);
小學音樂1名(七0一學校1名);
小學美術1名(七0一學校1名)。
初中16名:
語文3名(弋陽二中3名);
數(shù)學3名(弋陽二中3名);
英語2名(弋陽二中2名);
化學1名(連勝學校1名);
物理1名(弋陽二中1名);
歷史1名(弋陽二中1名);
地理1名(弋陽二中1名);
體育2名(弋陽二中1名,連勝學校1名);
美術1名(弋陽二中1名);
音樂1名(連勝學校1名)。
四、招聘條件:
參加招聘的教師均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本縣編內(nèi)在崗的公辦教師;
2、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小學的應具有小學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的應具有初中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 ,音體美專業(yè)教師必須具備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3、選聘后原中級以上職稱者自愿服從高職低聘的規(guī)定,選聘后因中小學職稱崗位專業(yè)不一至出現(xiàn)的評聘問題自行負責。
4、在本縣農(nóng)村學校工作滿五年以上(2010年9月30日前已在農(nóng)村任教)及陶灣學校、軸瓦學校、連勝學校、七0一學校任教者;
5、近三年教師工作量達到了所在學校的平均工作量(支教教師的工作量由被支教學校提供),教學業(yè)績居本鄉(xiāng)(校)中等及以上。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
1、在編不在崗或返崗未滿三年者(除正常病假外);
2、近三學年度內(nèi)因“六種”行為(違規(guī)招生、有償招生、有償家教、有償托管、有償補課、亂推銷教輔資料等)受到處分者;
3、近三年專業(yè)技術考核有一次“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級者;
4、近三年工作敷衍,師德不高,造成社會影響惡劣受到處理的;
5、近三年有重大工作失誤,教體局專項通報處理者;
6、近三年來因違法違紀受到處理者;
六、招聘方法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2015年8月14日--8月18日,在弋陽縣教育網(wǎng)、教育系統(tǒng)微信群以及教體育局門口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公開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5年8月19日上午8點—8月20日下午4點。
2、報名地點:
弋陽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3、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張;②個人申請(需學校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③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張;④學校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必須包涵以下內(nèi)容:師德表現(xiàn)、服從學校按排、遵守校規(guī)校紀情況;在農(nóng)村學校任教年限情況;在崗出勤情況;工作量、教學業(yè)績情況;有無違返“六種” 行為及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情況;有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法律法規(guī)情況;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校長簽字、學校蓋章)。
4、如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實招人數(shù)2倍以上,此科目招聘計劃按1:2比例下調(diào)。
5、聯(lián)系電話:0793-5900157。
6、資格審查:由縣教育體育局抽調(diào)人員組成資格審查組,負責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人員需交考務費 100 元。
核發(fā)準考證8月21日。經(jīng)資格審查組核實完報名人員資格后,對符合考試條件人員發(fā)放準考證。
(三)考試
1、筆試時間:8月22日上午8:30--10:30
2、考試地點:弋陽一中
3、考試辦法:筆試采取標準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nèi)容為應聘學科專業(yè)知識占70%(現(xiàn)行初中、小學學科知識為主),課程標準、教學案例分析、教育學心理學占30%,滿分100分?荚嚂r間為120分鐘。
(四)錄用辦法
1、以本次文化考試成績?yōu)殇浻脴藴省?/P>
2、考試成績最多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一位,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依名次分學科從高到低選崗聘用,被錄用教師按規(guī)定要求高職低聘。
3、若在錄取名額內(nèi)最后一個名次出現(xiàn)并列,則以教齡長為先,若教齡仍然相同,則同時錄用。
4、若在錄用選崗時出現(xiàn)符合條件者自動放棄則按學科排名依序替補。
5、此次招聘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如出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舞弊違規(guī)違紀者,取消考試成績,所缺名額不予遞補;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予以調(diào)動工作關系,如在一年內(nèi)不符合學校工作要求,將退回原學校任教。
七、招聘工作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弋陽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次招聘教師工作的組織實施。
組長:方華
常務副組長:余藝群
副組長:鄧作良、黃國棟、方寶輝
巡視員:周智明、黃海瑛、周立軍、周克根、徐淑云、王衛(wèi)星
紀檢監(jiān)察:江名康
成員:李志斌、楊建芝、金根冬、夏良清、劉華 、楊美英、汪愛紅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體局人事辦,具體負責招聘日常工作。
八、其他事項、
1、招聘全過程,縣第六紀工委全程參與監(jiān)督。
2、公示期間如有人舉報舞弊等違紀情況,一經(jīng)查實,取消資格,不再遞補。
3、教師本人如提供考試虛假申請,一經(jīng)核實,下年度專業(yè)技術考核定為“不稱職”。
4、學校校長如提供所需證明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jīng)核實,將追究校長責任并嚴肅處理。
5、此招聘方案由弋陽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201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