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平縣2015年公開招聘國家免費師范生實施方案
2015年08月14日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6號令)、《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州人發(fā)〔2006〕10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黔東南府發(fā)〔2013〕18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fā)〔2007〕34號)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縣委、縣政府同意,黃平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家免費師范生共3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黃平縣2015年公開招聘國家免費師范生崗位一覽表》(附件1)。為做好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結合黃平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應、往屆免費師范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yè)生。具體招聘崗位及學歷等條件以《崗位一覽表》(附件1)為準;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yè)心,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7年8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9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4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5.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社部發(fā)〔2010〕82號、人社部發(fā)〔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體檢合格標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yè)(單位)、縣(市、區(qū))的應屆畢業(yè)生;
5.“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15年8月24日在服務期內的,以及參加2015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6.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工勤崗位人員除外);
7.已招考錄用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8.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9.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開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qdn.gov.cn/)、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http://gzqdn.lss.gov.cn/)、黃平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qdnhp.gov.cn/)等向社會公布招聘的崗位、數(shù)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fā)布唯一官方網(wǎng)站為黃平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qdnhp.gov.cn/)。
三、報名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報名時間內到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須繳納考務費100元。
報名時間:2015年8月24日—8月26日
報名地點:黃平縣行政中心一樓113辦公室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實施方案》、《崗位一覽表》、《報名表》及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考生應準確留下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一經填寫,不能變更,否則造成無法聯(lián)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報考人員須提供的材料:
1.《黃平縣2015年公開招聘國家免費師范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1份。
2.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4張;
5.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教師資格證等);
6.在職工勤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四、資格審查
在報名時,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本《實施方案》及《崗位一覽表》的要求對照考生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考試方式
(一)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jù)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達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測試)分值各為100分;
2.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在1: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專業(yè)測試),面試(專業(yè)測試)分值為100分。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考務工作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筆試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
2.筆試考試時間:2015年9月1日上午9:00—11:00
筆試考試地點統(tǒng)一設在黃平縣,筆試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忌毻瑫r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需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直接入闈面試的考生除外)。
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面試(專業(yè)測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專業(yè)測試)
入闈面試人員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入闈面試人員。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出現(xiàn)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入闈面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參加筆試取得有效成績的考生可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或考生考試總成績分數(shù)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綜合能力情況。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黃平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面試工作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入闈面試的考生須同時持《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面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前輔導培訓班。
入闈面試考生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如因考生未閱面試公告而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黃平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qdnhp.gov.cn/)公告公示欄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直接入闈面試的考生,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七、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體檢對象(入闈體檢考生總成績出現(xiàn)末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xiàn)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達到1:3及以上,因面試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考生達不到1:3(不含1:3)(含“可進入面試”的考生)的,考生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或考試總成績分數(shù)達60分及以上的可具備體檢資格,但在按規(guī)定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仍由具備體檢資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直接進入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分數(shù)須達60分及以上才能按規(guī)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的人數(shù)超過本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的,按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工作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體檢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黃平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qdnhp.gov.cn/)公告公示欄另行通知。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饔牲S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核。應屆畢業(yè)學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在職工勤人員以在原單位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年度考核和檔案為主要內容;其他人員以戶籍所在地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為主要內容?己诉需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本實施方案及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疾旖M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客觀、公正、全面,并據(jù)實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1.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不得報考情形的;
2.不符合本《實施方案》和所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專業(yè)、年齡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
3.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4.經黃平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九、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專業(yè)測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黃平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qdnhp.gov.cn/)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屬新參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崗位的人員,由聘用單位填寫《黃平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再按規(guī)定程序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
在職工勤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人員應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年限10年,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到我縣事業(yè)單位工作的畢業(yè)生,按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時考取我州幾個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或州直事業(yè)單位(含凱里學院、黔東南民族職業(yè)技術學院)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批準聘用之前作出選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調動)到具體單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調動)到其他單位。被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7天內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遞補。
十、紀律監(jiān)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規(guī)定的紀律和要求執(zhí)行。
(二)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遇涉及本人有應回避的情形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情況,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fā)現(xiàn)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調查屬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十一、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2469512(黃平縣人社局)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55—2469578(黃平縣紀委監(jiān)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