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湖北考區(qū))面試報名公告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教師[2013]9號)的通知精神,結合教育部考試中心下發(fā)的《關于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5]106號)和我院《關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鄂綜考﹝2015﹞12號)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我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安排
網(wǎng)上報名時間:11月30日至12月4日17:00;
現(xiàn)場審核時間:12月2日至5日16:00;
網(wǎng)上繳費截止時間:12月7日;
考試時間:12月26日至27日。
二、報考對象
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我省并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各科筆試成績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2年內的考生,可報名參加面試。
三、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
1、網(wǎng)上報名?忌卿浿行W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www.ntce.cn),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wǎng)上報名,選擇報考考區(qū)、面試類別、面試科目,完成其他信息錄入。
特別提示:中職專業(yè)課及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面試將在華中師范大學進行,考生只能選擇“武漢市南湖片”考區(qū)報名,其它考區(qū)不接收“中職專業(yè)課及實習指導”面試的報考。
2、現(xiàn)場確認。本省戶籍考生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和相應畢業(yè)證書(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級以上考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考,確認時須攜帶在籍學習證明)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和確認(尚未取得本省戶籍者,還應攜帶本省工作單位相關證明材料;外地身份證本省戶籍者,還應攜帶本人本省戶口本)。身份證明材料和學歷材料均須帶好原件和復印件。
3、現(xiàn)場確認后,考生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wǎng)上繳費,并確認繳費成功。根據(jù)《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復函》(鄂價費規(guī)[2013]28號)相關規(guī)定,我省面試報考費為200元。
4、考前一周內,考生必須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www.ntce.cn)打印面試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5、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湖北考區(qū))面試報名現(xiàn)場確認地點及咨詢電話。
考區(qū)名稱 |
地址 |
電話 | |
武漢市 |
江北片 |
武漢市第一商業(yè)學校(漢口江漢北路106號綜合樓四樓408室) |
027-85736311 |
南湖片 |
華中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教師教育學院大樓對面高職體育場) |
027-67863325 | |
武漢城市職業(yè)學院(洪山區(qū)野芷湖西路10號行政樓311室) |
027-87758135 | ||
華中師范大學武漢傳媒學院(江夏區(qū)藏龍島鳳凰大道特一號5號教學樓5108室) |
027-81979072 | ||
黃石市 |
湖北師范學院(黃石市磁湖路11號) |
0714-6538752 | |
十堰市 |
十堰市招生考試服務部(十堰市北京北路72號市教育局附一樓) |
0719-8672086 | |
宜昌市 |
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試辦公室教育局0106室(宜昌市體育場路27號) |
0717-6441534 | |
襄陽市 |
襄陽市教育考試院(襄陽市襄城區(qū)琵琶山路長江水文隔壁) |
0710-3617108 | |
鄂州市 |
鄂州市教育局辦公樓315辦公室 |
0711-3386011 | |
荊門市 |
荊門市招生考試局(荊門市掇刀區(qū)虎牙關大道56號) |
0724-2441986 | |
孝感市 |
孝感市教育局一樓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孝感市交通大道266號) |
15387210137 | |
荊州市 |
荊州市教育考試院 (荊州市沙市區(qū)園林路81號) |
0716-8102517 | |
黃岡市 |
黃岡市教育局一樓報名大廳(黃岡市赤壁大道83號) |
0713-8811882 | |
咸寧市 |
咸寧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咸寧大道11號 ) |
0715-8265529 | |
隨州市 |
隨州市教育考試中心(隨州市舜進大道南端) |
0722-3590598 | |
恩施州 |
恩施州教育考試院(恩施市清江東路8號) |
0718-8222066 | |
仙桃市 |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試院(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58號) |
0728-3320620 | |
潛江市 |
潛江市招生考試院(潛江市教育局潛陽東路3號) |
0728-6230519 | |
天門市 |
天門市招生考試院(天門市鐘惺大道35號教育局一樓考生報名大廳) |
0728-5342091 |
四、面試內容
1、考核內容
面試遵循《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面試部分),主要考核申請人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tài)、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
2、面試方法
采用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方法,通過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面試統(tǒng)一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下發(fā)的面試測評系統(tǒng)。
3、面試過程
(1)候考:考生持面試準考證、身份證,按時到達考試地點,進入候考室候考。
(2)抽題:按考點安排,登錄面試測評軟件系統(tǒng),計算機從題庫中隨機抽取試題(幼兒園類別考生從抽取的2道試題中任選1道,其余類別只抽取1道試題),經(jīng)考生確認后,系統(tǒng)打印試題清單。
(3)備課:考生持備課紙、試題清單進入備課室,撰寫教案(或演示活動方案),備課20分鐘。
(4)回答規(guī)定問題。考官從題庫中隨機抽取2個規(guī)定問題,考生回答,時間5分鐘。
(5)試講/演示:考生按照準備的教案(或活動方案)進行試講(或演示),時間10分鐘。
(6)答辯:考官圍繞考生試講(或演示)內容和測試項目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5分鐘。
(7)中職文化課類別考生面試與高中類別一致,報考中職專業(yè)課和實習指導老師的考生面試時,需加試專業(yè)知識概述,時間5分鐘。
(8)評分:考官依據(jù)評分標準對考生面試表現(xiàn)進行綜合評分,填寫《面試評分表》,經(jīng)組長簽字確認,同時通過面試測評系統(tǒng)提交評分。
4、考試成績
面試總分為100分。考生成績由各分項得分加權累加而得(各項目權重由《考試大綱》規(guī)定)。
5、面試大綱請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www.ntce.cn)查詢,中職專業(yè)課和實習指導老師面試參照《湖北省中職學校專業(yè)課、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暫行辦法》執(zhí)行(詳見www.hbea.edu.cn)。
6、從2015年下半年起,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中新增開考《歷史與社會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科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通用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3門科目。新增科目的《考試大綱》可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相關欄目下載。
五、違規(guī)處理
考試違規(guī)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規(guī)定處理。
六、成績查詢
考生可于2016年3月1日登錄網(wǎng)站(www.ntce.cn)查詢面試結果?忌鐚Ρ救说拿嬖嚦煽冇挟愖h,可在面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內向當?shù)乜荚嚈C構提出申請復核。復查后的反饋結果由當?shù)乜荚嚈C構告知考生。
七、合格證明
教育部考試中心為筆試、面試均合格考生,提供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具體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項
1.考生須本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2015年下半年之前筆試合格的考生,在面試報名前需要重新進行注冊和填報個人信息,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的面試報名資格。參加2015年下半年筆試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冊。
3.考生所報類別筆試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內的考生,方具備面試報名資格。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有判別考生筆試成績是否具備報名資格的功能,筆試成績不具備報名資格的考生將無法進行面試網(wǎng)上報名操作。
4.考生如忘記注冊密碼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重置。
①自助重置密碼
考生可通過回答注冊時預設的“密碼保護問題”自助重置密碼。
②短信獲取密碼
考生可通過報名注冊時所填寫的手機號碼短信獲取密碼。注:手機短信為考生重新獲取密碼的重要途徑,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請考生慎重更換手機號碼。
③撥打考試中心客服電話
考生可在工作時間內通過撥打教育部考試中心客服電話進行密碼重置。(客服電話010-82345677)
附件:1.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及繳費流程圖
附件:2.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報名在線支付銀行列表
序號 |
名稱 |
1 |
招商銀行 |
2 |
建設銀行 |
3 |
工商銀行 |
4 |
平安銀行 |
5 |
民生銀行 |
6 |
興業(yè)銀行 |
7 |
農業(yè)銀行 |
8 |
廣東發(fā)展銀行 |
9 |
北京銀行 |
10 |
郵政銀行 |
11 |
華夏銀行 |
12 |
交通銀行 |
13 |
浦發(fā)銀行 |
14 |
光大銀行 |
15 |
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 |
16 |
渤海銀行 |
17 |
中信銀行 |
18 |
中國銀行 |
19 |
上海銀行 |
20 |
銀聯(lián)支付 |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