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擴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教師廳〔2015〕3號),2015年下半年開始我省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tǒng)一考試(簡稱NTCE)。具體實施按照甘肅省教育廳印發(fā)的《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甘教廳[2015]56號)進行,采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政策”,即2015年秋季學期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學生、全日制教育碩士仍可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相應的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須參加NTCE考試;2015年秋季學期及其以后入學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學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教師資格應參加NTCE考試;截至2015年6月底,已取得省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上述情況之外的所有人員,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前,都必須報名參加NTCE考試。
NTCE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合格方可參加面試,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NTCE考試合格證明。NTCE筆試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2年,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3年。
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5]243號)統(tǒng)一部署,現(xiàn)就我省2016年上半年NTCE筆試工作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筆試報考學段及科目
目前,NTCE開考5個學段,即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和中職(包括文化課、專業(yè)課、實習指導課3類)。各學段設置科目如下表:
序號 |
科目名稱 |
科目代碼 |
備注 |
(一) |
幼兒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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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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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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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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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綜合素質(小學) |
201 |
|
2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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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初中 |
|
|
1 |
綜合素質(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3 |
|
4 |
數(shù)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4 |
|
5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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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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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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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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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思想品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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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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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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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2 |
|
13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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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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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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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歷史與社會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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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科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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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高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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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綜合素質(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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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數(shù)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4 |
|
5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5 |
|
6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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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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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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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思想政治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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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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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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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2 |
|
13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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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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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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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通用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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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1.報考人員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④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2.屬地管理要求:申請人應在戶籍關系或人事關系或學籍關系(在校生)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3.學歷要求(依據(jù)《教師法》規(guī)定):
①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②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③報考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④報考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⑤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4.其它否決條件:
①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nèi)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②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③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④不符合報考條件投機報考的,后果自負(后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其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名日程安排及考試收費標準
2016年上半年NTCE筆試注冊報名日期為1月13-19日;審核確認日期為1月13-21日;繳費確認截至日期為1月22日。
NTCE筆試考試費收費標準為65元/科次(依據(jù)甘發(fā)改收費[2015]947號文件)
(四)報名方式及流程
筆試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報地址為www.ntce.cn)的方式,分為三個環(huán)節(jié):①網(wǎng)上注冊報名;②網(wǎng)上審核確認;③網(wǎng)上繳費確認。
1.筆試報名簡易流程:
考生從報名網(wǎng)站首頁“網(wǎng)上報名(甘肅)”入口點擊進入報名登錄頁面→注冊取得登錄密碼(賬號為本人身份證號)→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筆試報名→選擇考區(qū)(市、州)→選擇學段類別→選擇科目→完成網(wǎng)上填報報名信息→等待網(wǎng)上審核→審核通過考生再次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在線支付考試費(完成筆試報名確認)→安全退出。
2.筆試報名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登錄。登錄NTCE網(wǎng)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冊。(每次)筆試報名前,考生須(重新)注冊取得網(wǎng)報系統(tǒng)登錄密碼(賬號為本人身份證號)。注冊時,要求考生填寫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等信息。完成注冊后,按照流程先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電子版),承諾遵守考試紀律,違反考試紀律時,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接受考試機構的處理;再填寫個人信息、上傳電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個月以內(nèi)的免冠正面證件照(不允許帶帽子、頭巾、發(fā)帶、墨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