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縣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實施方案
為實施人才強縣戰(zhàn)略,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專業(yè)人才隊伍結構,為我縣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人才支撐,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并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引進)事業(yè)單位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71名。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招聘(引進)事業(yè)單位高層次及緊缺急需人才工作由縣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招聘辦”)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招聘的原則。
三、招聘人數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引進)事業(yè)單位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71名,其中:碩士研究生10名,教育類職位7名,醫(yī)學類職位20名,綜合類職位34名。具體詳見《江口縣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四、招聘(引進)對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不含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2016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五、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
(二)年齡要求: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3月6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6日以后出生)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職稱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6年3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學歷學位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職稱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年齡放寬到45周歲(1971年3月6日以后出生)。
(三)身體健康,適應擬聘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五)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2.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各級各類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過程中存在違規(guī)違紀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六、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開招聘(引進)工作等相關信息均在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江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fā)布。
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jiangkou.gov.cn
江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krs.gov.cn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縣招聘辦”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地點
(1)教育類職位: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6日9:00—17:00;報名地點在貴陽市黔靈西路11號君安賓館大廳;考試時間3月7日上午9時。
(2)綜合類職位: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7日9:00—17:00;報名地點在貴陽市黔靈西路11號君安賓館大廳報名?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
(3)醫(yī)學類職位:報名時間以貴州醫(yī)科大學、遵義醫(yī)學院的大學生就業(yè)推薦會為準,具體報名、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未用完的招聘計劃數,將在第四屆中國貴州人才博覽會上繼續(xù)招聘。
3.報名要求
⑴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須如實填寫《江口縣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并在誠信承諾欄簽名確認。
⑵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對隱瞞、偽造個人信息以騙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參考資格。報名信息填寫錯漏或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4.資格審查
⑴初審。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縣招聘辦”安排的報名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表》、畢業(yè)證、學位證(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身份證等招聘職位所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當場審核,主要審核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資料、報名信息是否符合“實施方案”及“職位一覽表”所需的資格條件等要求。初審合格的由審核人員予以簽名確認。同時,報考人員需提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4張,交報名考試考務費100元。
⑵復審。資格復審在報名及資格初審結束后集中進行,由“縣招聘辦”組織實施。復審合格的由審核人員予以簽名確認;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其參考資格并明確告知其不能參考的原因,同時退還報名考試考務費。
招聘職位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如達不到1:3比例的,由“縣招聘辦”研究確定是否開考。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環(huán)節(jié),對偽造或提供虛假信息以騙取考試、聘用資格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