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縣2016年招聘高中教師公 告
因工作需要,經(jīng)縣委縣政府同意,擬于3月26日到“湖南科技大學2016年春季畢業(yè)生大型校園招聘會”現(xiàn)場招聘20名全額事業(yè)編制高中教師,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按崗招聘、擇優(yōu)錄用原則;
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3.注重綜合素質原則。
二、招聘計劃
招聘學校 |
合計 |
政治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歷史 |
地理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辰溪一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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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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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辰溪二中 |
10 |
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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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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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20 |
2 |
4 |
3 |
2 |
1 |
1 |
2 |
1 |
1 |
2 |
1 |
三、招聘范圍
1.本科生:具備高中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本科師范院校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
2.研究生:具備高中教師資格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其初始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四、報名條件及要求
1.思想表現(xiàn)。熱愛教育,關愛學生,重德守紀。
2.身體狀況。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要求。本科生在25周歲(1991年3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可放寬到31周歲(1985年3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
4.專業(yè)要求。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應與招聘職位專業(yè)對口。
5.相關證照: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高中教師資格證、論文、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2016年畢業(yè),尚未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如被確定錄用,考生須在2016年6月30日前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否則取消錄用。
6.開考比例。選招計劃與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達1:3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jīng)懷化市人社局審批后,可以適當降低到1:2,也可以調整招聘計劃。
五、招聘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6年3月26日
地點:湖南科技大學南校區(qū)圖書館
面試地點臨時通知。
六、招聘辦法
選招只進行面試,面試分片段教學和綜合素質測試。片段教學成績占面試總成績6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占面試總成績40%。選招設置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合格分數(shù)線以下人員不予錄用。
七、錄用辦法
1.簽訂協(xié)議。按學科從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由高至低依次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現(xiàn)場簽訂就業(yè)意向協(xié)議(若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片段教學成績從高到低確定)。
2.公示與體檢。將擬聘用人員在辰溪縣政府門戶網(wǎng)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告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不予遞補。
3. 考察、考核?疾臁⒖己藗戎赜谒枷胝伪憩F(xiàn)、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4.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招聘的人員實行聘用制,試用期為1年,由縣編辦、縣人社局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正式聘用后,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共計工作6年后才能異動(調離本縣)。
未盡事宜,請咨詢相關部門。
咨詢電話:辰溪縣教育局人事股0745—5225436
投訴電話:辰溪縣監(jiān)察局辦公室0745—5230116
辰溪縣人社局 辰溪縣教育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