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任城區(qū)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擬進入
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切實做好面試資格審查工作,按照《2016年任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要求,現就2016年任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
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7月6日至7月8日(三天)
遞補人員審查時間:2016年7月11日至7月12日(兩天)
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資格審查地點
資格審查地點:濟寧市任城區(qū)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服務大廳,濟寧市太白東路11號(濟寧十五中東校區(qū)西鄰,可乘坐1路、36路、37路、203路、303路公交車到公交加油站下車即到)。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原件(本人簽名)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與報名使用照片同底版)3張(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報考職位)。
2.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注: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和筆試準考證丟失的考生,請于7月5日登錄濟寧市任城區(qū)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站報名端口下載打印。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注:2016年參加教師資格證考試的考生,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的,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具完成認定程序,符合認定資格條件證明,或者提供筆試、面試通過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及體檢表。
4.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注:無二代身份證者提供臨時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
5.畢業(yè)證書、報到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注: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中未拿到畢業(yè)證書的考生,提交所在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及能夠正常畢業(yè)的證明。
已經正式就業(yè)的考生,報到證已交到就業(yè)主管部門,不須再提交報到證,但需提交《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證明信模板可在濟寧市任城區(qū)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http://rsj.rencheng.gov.cn/ItemView/232.aspx)。其他考生,必須提供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到證丟失的,須提交本人檔案內報到證副本原件、復印件,以及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信。
6.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注: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考生,需提交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頒發(fā)的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在職人員或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考生,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其中考生所在單位有主管部門的,《證明信》須由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時加蓋公章。已經專升本或錄取為研究生的,考生要寫出保證錄用后放棄本科、研究生的聲明。
8.報考定向崗位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在任城區(qū)服務的,須出具鎮(zhèn)(街道)的考核證明材料,在任城區(qū)外服務的,須出具縣級以上主管機構認定的證明材料。
(2)“三支一扶”大學生。須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級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考核材料。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畢業(yè)生。須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4)任城區(qū)籍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9.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10.資格審查材料復印件按照以上順序裝訂成冊,準備好簽字筆、雙面膠等。
四、有關說明
1.資格審查必須由本人到指定現場進行,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
2.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4.因取消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5.報名時所提供的通訊工具須保持通訊暢通,手機號碼更換的,請盡快與資格審查部門(單位)聯系確認。因通訊不暢影響資格審查及后續(xù)工作的,責任自負。
五、繳費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繳納考務費70元。
資格審查咨詢電話:15725377803
濟寧市任城區(qū)教育體育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