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實施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并做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各招錄機關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省內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其中:報考錦江區(qū)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職位代碼26010050、26010051)、青羊區(qū)政務中心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職位代碼26010052、26010053、26010054)、成都市武侯區(qū)街道綜合便民服務中心(職位代碼26010063、26010064)、成華區(qū)街道公共服務中心(職位代碼26010084、26010085、26010087)、簡陽市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代碼26010225、26010226、26010227、26010228、26010229、26010230)、彭州市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代碼26010285、26010286、26010287)、邛崍市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代碼26010292、26010293)職位的考生,錄用后,由區(qū)(市)縣組織、人社部門組織錄用人員根據職位表中提供的崗位,分別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選崗。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按《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三)我市各區(qū)(市)縣司法行政機關新錄用的司法助理員須在基層司法所最低服務滿三年(含試用期)。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錄職位的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含試用期)。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此次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上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各招錄機關考錄工作監(jiān)督小組將加強對考錄全過程的監(jiān)督,確?间浌ぷ鞴_、公平、公正。凡招錄機關、考錄工作人員、報考者違反上述規(guī)定和考錄工作紀律的,將依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28—61888822、61888190)。
八、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附件:成都市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情況表.rar
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
相關事項提示:
1.報考人員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并對照公告和報考職位的具體要求,審慎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職位進行報考。
2.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職位排名以及資格復審、面試、體檢、遞補、公示等事項,都將按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請考生及時查看。因考生個人未及時查看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3.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者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公務員錄用全過程中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5.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6.需要進行學歷認證的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考生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7.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028-61888163、61888164(傳真)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www.cdhrss.gov.cn
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號:cdh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