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和優(yōu)化干部隊伍專業(yè)力量和專業(yè)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結合工作需要,我院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市內公開選調公務員,F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一)選調職位:司法行政人員(四級主任科員以下及相當層次職級)具體職位要求詳見附件1《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二)選調人數:3人(如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比例,視情況縮減選調人數)。
二、選調范圍
中山市內(不含中直、省直駐中山各單位)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擬轉任職位對口的專業(yè)或具備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組織協調、文字寫作、口頭表達能力;
3.年齡為35周歲以下(即1987年6月后出生);
4.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5.工作表現好,業(yè)績突出,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愿意服從組織工作安排;
8.本人有且只能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未取得國(境)外長期或者永久居留資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在試用期內,未任職定級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受黨紀、政務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需要回避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現工作單位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其他不適宜參加選調的。
以上期限、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5月。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6月20日(以電子郵件發(fā)送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本次選調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請報名人員填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提交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彩色生活照片一張等有關證明材料,打包成壓縮文件發(fā)至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政治部郵箱(zhengzhibu@zscourt.gov.cn),郵件名稱為:公開選調報名+姓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名,但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同意放棄原職務職級的,報名時須一并提交同意放棄聲明。
報名咨詢電話:0760—88230507,聯系人:陳志賀。
(二)資格初審
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選調條件的通過電子郵箱發(fā)放準考證,請報考人員自行查收打印。
(三)考試
考試由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組織,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委托第三方出題,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yè)知識水平和文字寫作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職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該職位不開考。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網站(http://www.zscourt.gov.cn)及微信公眾號“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上公布成績。
2.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合格的考生成績由高到低按選調職位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單個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不足1:3的,面試人數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邏輯思維、口頭表達及其他綜合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立不少于7人的面試評委小組,面試成績于面試當場向考生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在面試前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面試前開展面談及心理測試環(huán)節(jié),進入面試人選參加面談及心理測試,面談及心理測試結果僅作為參考,不計入考試成績。
面談及心理測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荚嚳偝煽冇诿嬖嚱Y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網站(http://www.zscourt.gov.cn)及微信公眾號“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上公布。
(四)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并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可依序遞補。體檢結果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請報考人員保持電話暢通)。
(五)組織考察
由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指派兩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參照公開招錄公務員的考察方式、標準進行組織考察。如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考察人選缺額的,可依序遞補。
(六)公示
綜合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經黨組會議討論,提出擬選調人選,在擬選調人選的原單位和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示7天。
(七)辦理轉任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
五、組織紀律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監(jiān)督,投訴舉報電話:0760—88235207。選調過程中,如發(fā)現選調人員有違紀違法、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并由其個人承擔一切責任。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根據廣東省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粵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內無境外旅居史、14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市<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為區(qū)>旅居史),憑考前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的報考者可正常參加考試。
不能參加考試的人員:
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
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隔離醫(y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及醫(yī)學觀察期內的;
“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報考者;
考前21天內有境外旅居史、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市(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為區(qū))旅居史的報考者;
不能提供考前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報考者。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fā)布公告,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