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遂寧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jù)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3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2013年下半年遂寧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1月2日至3日(具體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視頻會議室2102房間(具體地址:遂寧市船山區(qū)遂州中路682號,原市軍轉(zhuǎn)培訓中心)。
三、資格復審有關注意事項:
(一)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標準證件照片1張)、筆試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qū)W生證上未詳細載明學歷及專業(y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留學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二)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三)資格復審逾期不到者,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面試有關注意事項
(一)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發(fā)給《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紀律要求、注意事項等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考生應認真閱讀《面試通知書》上的具體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等參加面試。
本公告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咨詢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電話:0825—5866010、5866011
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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