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院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名額
偵查崗位檢察官人選5名,如報名人數(shù)不足選調名額3:1的,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名額。
二、選調人員的范圍
全省范圍內的公務員。
三、選調人員條件和資格
1、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yè)心、責任心強;熱愛檢察工作,有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無黨紀、政紀處分記錄。
2、具有公務員身份,進入公務員隊伍時間滿3年(截止2013年10月31日),試用期滿后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3、限男性,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4、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A類或B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已是現(xiàn)任檢察官、法官。
四、選調工作程序
選調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轉任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3年11月25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報名地點:浙江省樂清市旭陽路樂清市人民檢察院政治處708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577)61606378、(0577)61606195,郵編:325600
2、報名者須提供下列材料:
(1)《樂清市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從樂清市人民檢察院網www.zjwzyq.jcy.gov.cn下載)一式兩份、近期正面兩寸免冠彩照4張。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A類或B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屬現(xiàn)任檢察官、法官的,還需提供檢察官、法官任職文件復印件1份。
報名者提供的資料必須保證真實有效,如有虛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3、報名方法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或網上報名兩種方式進行。現(xiàn)場報名的,需按規(guī)定攜帶上述材料到報名地點報名;網上報名的,在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表以電子版的形式發(fā)送至樂清市人民檢察院政治處郵箱(yueqingjcy@163.com),報名所需的其他材料可先提供復印件與照片一起郵寄至本院政治處(時間以寄出的郵戳為準),面試時提交材料原件予以核對。
(二)資格審查
本院對報名者的情況、條件和資格進行審查,并于2013年12月5日在樂清市人民檢察院網公布資格審查結果。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shù)不足選調名額2:1的,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名額。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初步定于2013年12月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內容為法律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著重從業(yè)務水平和綜合能力兩個方面進行,滿分為100分。
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前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及選調的證明和歷年年度考核證明。
(四)確定考察人選。按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60%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名額1:1.4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不排名次。
(五)組織考察、體檢
考察主要通過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業(yè)務能力、群眾公認度等。根據(jù)考察情況,按照選調名額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對落選人員予以排序)。
對擬選調人選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執(zhí)行,如有不合格等情況,按照擬選調人員名單排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選調
對擬選調人員按照規(guī)定在樂清市人民檢察院網公示七天。公示結束后,符合選調條件的,根據(jù)干部管理權限辦理選調及轉任手續(xù)。
五、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樂清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檢察院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