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縣級以上職位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公告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我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體檢、考察和審批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5〕56號)和《關于劃定我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合格分數(shù)線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5〕53號)等有關規(guī)定,報考惠州市區(qū)(含市直、惠城區(qū)、惠陽區(qū)、大亞灣區(qū)、仲愷高新區(qū))、惠東縣、博羅縣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10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4分;報考龍門縣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9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1分;報考公安機關法醫(yī)、監(jiān)管場所醫(yī)學類和戒毒所獄醫(yī)、護理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8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49.5分。惠州考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的合格分數(shù)線、資格審核等有關事項另行通知,F(xiàn)將我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縣級以上職位資格審核、體能測評、面試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的范圍
1、按照職位考錄比例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參加惠州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合格并按招考職位1:3的比例排名(報考公安系統(tǒng)公安專業(yè)職位按1:5的比例排名),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資格審核人員名單請考生密切留意省的公告,如已更換了手機號碼的考生,請及時與我們聯(lián)系)。
2、預備替補考生。資格審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資格的,招考單位可從報考該職位筆試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請未進入報考資格審核人員名單范圍但筆試成績靠前的考生做好準備,保持通訊暢通,以備替補。替補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資格。
(二)資格審核時間
2015年4月26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資格審核地點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勞動保障大樓一樓人力資源市場內),交通線路圖及乘車方式附后。
(四)考生在報考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材料
1、筆試準考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2張;
4、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5、計劃生育證明;
6、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A4紙,下同) 各一份;2013年、2014年辦理暫緩就業(yè)手續(xù)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社會人員須提交戶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以上畢業(yè)生可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其他有關證明材料。①在國有單位就業(yè)的在職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②屬國外留學歸來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其學歷、學位證書為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③報考職位要求具有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外語、計算機水平、中共黨員等條件的,考生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④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證件(證明)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審核由考生本人攜帶有關資料到指定的地點接受審核,不得請人代審或替人審核。
(五)報考資格審核方法與步驟
1、經審核,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由招錄單位或主管部門,發(fā)放加蓋招考單位印章的《面試通知書》(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強制隔離戒毒所等職位的考生,發(fā)給《體能測評通知書》);
2、經審核,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招錄單位審核人員要當面告知考生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原因,并發(fā)放加蓋招考單位印章的《未通過資格復審通知書》,該職位面試對象可從報考該職位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如考生對取消面試資格有異議的,可當場即時向市招考公務員資格審核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該領導小組的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
3、取消面試資格及放棄面試人員的情況,招考單位應上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六)其他事項
請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帶齊相關證件及資料到指定地點準時參加資格審核。如缺席的,視同個人放棄面試資格處理;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和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時間為2015年4月29日、30日,請考生于當天上午7:30前,帶齊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體能測評通知書到惠州市警官訓練處(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13號)大門口集中,逾期不到的,視棄權處理;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
三、面試
經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2015年5月15日—19日。
面試地點:汕尾市。具體面試地點及職位面試安排另行公告,請考生密切留意惠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uizhou.gov.cn)、中共惠州市委組織部網(http://zzb.huizhou.gov.cn)、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huizhou.gov.cn)有關面試事項公告。
咨詢電話:0752—2890801、2890835
附件:資格審核地點交通圖.doc
中共惠州市委組織部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