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康復醫(yī)院系市民政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其他違法違紀等處分、處罰記錄;
3、品行良好;
4、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具體的報考條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五官端正,肢體健全,身體健康。
二、實施步驟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審批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在婁底“一報一臺三網”上公布,公告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報名開始日期止(不得少于七個工作日)。筆試成績、綜合成績、面試入圍人員名單、體檢合格人員及擬聘人員均在婁底人事信息網上公布,其中筆試成績、綜合成績、擬聘人員名單的公示不少于七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6年7月4日至7月6日(共3天時間),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報名地點及資格審查:報名人員統(tǒng)一到市康復醫(yī)院人事教育科報名,領取《婁底市康復醫(yī)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市康復醫(yī)院人事教育科對報考本單位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包括網上畢業(yè)證查詢),市民政局進行終審。
3、開考比例。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同一崗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必須達到1:3。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但特殊崗位,報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一張1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在職人員須有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實行現場報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報。報名時實行現場數碼照像。報考條件詳見《2016年婁底市康復醫(yī)院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及報考條件一覽表》。報名時不收取任何費用。
5、領取準考證要求: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在收到領取準考證通知3日內到婁底市康復醫(yī)院人教科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三)筆試
筆試內容:筆試只考專業(yè)知識一科,總分100分。各崗位考試范圍為:
臨床醫(yī)師崗位:臨床醫(yī)學專業(yè)
針灸推拿醫(yī)師崗位:針灸推拿專業(yè)
康復治療師崗位:康復醫(yī)學、康復治療技術專業(yè)
會計崗位: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yè)
網絡管理員崗位:網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專業(yè)
以上各專業(yè)的新版本科教材為準。
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具體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四)面試
面試人選按招聘計劃和參加面試人員1:2的比例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成績相同的,均作為并列人員進入面試)。對達不到該比例的特殊崗位,經市人社局批準,可適當降低參加面試人員比例,按1:1的比例參加面試,其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錄取。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不設單位評委,均從外面聘請,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采用技能考核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其中技能考核占70分,專業(yè)知識面試占30分。會計、網絡管理員實行結構化面試。
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處理。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處理)。根據合成后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崗位參加了面試的考生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體檢,遞補不超過一次。體檢醫(yī)院由市民政局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如確需變動標準的體檢項目須在方案和公告中明確)。體檢費用由受檢人自理。體檢的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核對象,如考核對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按上述體檢遞補辦法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遞補為考核對象,遞補不超過一次。考核的重點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考核時并對擬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的為不合格對象。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概為不合格對象:①受紀律處分在處分期內的;②受刑事處罰的;③在原單位有嚴重工作失誤或有開除處分的;④違反計劃生育的;⑤在公開招聘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⑥因違法違紀正在被政法機關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尚未結論的。
(七)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結束后均將結果在市人社網和市民政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考核結束后,由市民政局會同市康復醫(yī)院對考核對象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名單提交人社部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婁底人事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審批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辦理相關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已參加了工作的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由市康復醫(yī)院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其他有關事項
(一)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包括應聘人員弄虛作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取消考試資格、三年內不準參與全市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公開招考、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的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本公告未明確的事宜按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婁人社發(fā)【2014】68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聯 系 人:胡科長
聯系電話:0738-8520935 0738-6692696
婁底市康復醫(yī)院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及報考條件一覽表.doc
婁底市民政局
2016年6月23日
婁底市康復醫(yī)院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及報考條件一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