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我院目前警力不足的問題,滿足日常司法工作需要,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我院決定采取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協警,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共招聘司法協警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朔州戶籍,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5米;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4)、按有關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
三、招聘程序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4 年5月4日-5月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 00-17:00。報名地點設在朔州市委黨校后樓。
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6張,認真填寫《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協警報名登記表》。
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2、資格審查。采取隨報隨審方式,收到報名材料后即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考試。
3、筆試。筆試包括政治理論、法律常識、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參加考試時,考生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4、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5、面試。面試由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會同法院紀檢監(jiān)察及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根據報考人員性別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分別排隊,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 。
6、體檢。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考察。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采取到考生所在單位或街道社區(qū)實地考察、聽取相關人員意見和調閱檔案等方式進行。
8、公示。考察體檢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反映問題屬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予聘用。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員確定后,市法院、人力資源派遣公司、被聘用人員以書面形式簽訂三方協議,明確各自的職責、權利、義務等事項。人力資源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聘用關系,統一派遣到市法院報到,市法院安排上崗工作。
市法院作為用人單位,負責對聘用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員的工資、社保金、服裝、警務補助及人力資源派遣機構的服務管理費用由市財政審核,并列入市法院的辦公經費予以撥付。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為五年(合同一年一簽)。聘用期間計算工齡。試用期內如發(fā)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工資:試用期間,工資為 1000元/月。試用期滿后,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為1500元/月(不含“五險”)。
社保:按社會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交納“五險”(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總計884.5元。按照相關規(guī)定,個人繳納240元,用人單位繳納644.5元,以后繳納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補貼:按相關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警務補貼。
假期:年休假、病假、事假、產假、探親假等按照《勞動合同法》、《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食宿自行解決。
其他未盡事宜依照《勞動合同法》執(zhí)行。
聯系人: 王志林 13994936530
張 平 13994940598
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