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調整后)
為做好我市2013年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拓寬用人渠道,優(yōu)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根據《關于印發(fā)<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和市相關文件的精神,結合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經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推進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guī)范事業(yè)單位招聘行為,加強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增強事業(yè)單位活力,實現(xiàn)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
二、招聘原則及組織形式
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聘領導小組”)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以下簡稱“市人社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三、招聘崗位、范圍及待遇
具體招聘崗位及范圍詳見附表:《三亞市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調整后);聘用人員為我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享受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7.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等證書;
8.2013年8月24日為工作經歷時間等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領取準考證、命題和筆試、面試、考核和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派專人現(xiàn)場接受應聘者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人社局備案,F(xiàn)場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對照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進行資格核準,經核準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在《三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將1份已核準的《報名登記表》送交市人社部門備案。
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以下:
報名時間:8月24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周末正常報名)。
報名地點:海南省三亞市人力資源市場大樓一樓。
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學歷學位證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張,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到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填寫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和《考生報名信息對照簡表》(上下兩聯(lián))進行報名。報名人員所填報名登記表內容和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崗位所需條件,否則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以上證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2.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隨時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每個考生只允許選報1個崗位。報考中,對于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后無故不參加考試的人員,一經查實,即計入我市事業(yè)單位報考誠信檔案。
3.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shù)比例不低于1:3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4.經公示后,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它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報名資格條件確認后送人社部門備案。具體改報時間及方式將在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逾期未參加改報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二)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及筆試有關事項將在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應按公布要求填寫《準考證》并下載打。▊人攜帶)?忌M入考場后,若監(jiān)考人員檢查發(fā)現(xiàn)考生身份證或《準考證》上個人信息與粘貼的照片(應與報名所交照片一致)不符,即取消考生的考試資格。
(三)命題和筆試
1.命題的時間和方式由招聘領導小組決定。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2.結合本次招考的崗位需求及考試成績的實際情況,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低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列入面試人選。
(四)面試
1.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劃定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1:3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組織面試。筆試成績公示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因考生書面放棄面試產生的空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2.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為60分(含60分),低于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列入考核、體檢人選。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定。
(五)考核和體檢
1.根據入圍者的綜合成績(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人數(shù)1:1的比例進行考核和體檢。
2.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xiàn)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xiàn)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3.在市人社部門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核。
4.市人社局按相關規(guī)定,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市監(jiān)察部門參與監(jiān)督。
5.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經本人申請復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應聘人員經考核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杖钡恼衅该~,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筆試、面試、考核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通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后,如無異議,由市人社部門報市政府批準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核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七、其他
本實施方案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88869365
附件:三亞市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調整后).rar
三亞市2013年事業(yè)編制人員招聘單位聯(lián)系方式.rar
三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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