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山市機關雇員管理暫行辦法》、《中山市機關雇員招聘辦法》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我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雇員,F(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報考人員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并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及職業(yè)資格等條件(詳見附件《招聘雇員崗位表》);
4、身體健康;
5、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或在處分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名要求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郵寄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9日至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郵寄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13日下午17:30(郵寄報名以郵局收件時加蓋郵戳的日期為準)。
(二)現(xiàn)場報名地址:廣東省中山市柏苑路197號中山市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宮)206室,聯(lián)系人:蔡先生聯(lián)系電話:0760-88386881、13500145883。
(三)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及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技能資格證和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郵寄報名的,只收復印件,筆試時核查原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同版)和報名表(在中山市青少年活動中心網(wǎng)站下載)。
(四)每位考生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者視為放棄報考資格。報考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五)報名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錄用資格,并將情況通報相關部門。
(六)發(fā)放準考證
經初審符合條件的,筆試前3天由我單位工作人員通知報考者于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山市青少年活動中心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準考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的憑證,遺失不補。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由中山市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宮)組織實施。考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和相關專業(yè)知識測試,不指定考試用書。
2、筆試時間:2015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
3、地點:廣東省中山市柏苑路197號中山市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宮)305室。
4、注意事項:因報考者個人電話通訊故障聯(lián)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將取消報考資格。
5、筆試總分值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計算)。
6、筆試結束后,我單位統(tǒng)一閱卷,并視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對象人數(shù)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3的比例由我單位確定(筆試合格考生人數(shù)少于1:3比例的,按筆試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7、考試結束后5日內在中山市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宮)網(wǎng)站上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的人選,并于面試前3天電話通知面試者具體的面試時間和地點。
(二)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者口頭表述能力、相關知識掌握情況以及判斷、分析能力等。
2、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為60分。
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2日內在中山市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宮)網(wǎng)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1、考試結束后,以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職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照《中山市機關雇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2、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按總成績在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遞補。
3、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中山市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宮)根據(jù)《中山市機關雇員招聘辦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方面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五、公示和聘用
經過筆試、面試及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本網(wǎng)站上公示5日。公示期滿符合條件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應聘者本人放棄的或在一個月內未能配合單位辦理好相關聘用手續(xù)的視為本人放棄,并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本通告由中山市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宮)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0-88386881。
中山市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宮)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