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根據沁水縣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區(qū)域性人民調解組織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沁政發(fā)[2013]18號)文件精神,決定在全縣范圍內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區(qū)域性調委會專職人民調解員
二、招聘名額與條件:
1、名額:6名(端氏3名、龍港3名)。
2、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公道正派、有能力、威信高、有專業(yè)技能,熱心人民調解工作、有處理調解交通事故、醫(yī)療、勞資、消費等糾紛的經驗;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文字、語言表達能力;身體健康。政法系統(tǒng)退居二線人員優(yōu)先。
三、招聘的方式與待遇:
本次招聘分組織推薦和自我應聘兩種方式,經縣司法局調查和面試后擇優(yōu)應聘,體檢合格后,正式簽訂書面合同,予以聘用(試用期三個月)。
應聘者被正式聘任為區(qū)域性調委會專職人民調解員后,每人每月工資性補助600元,每成功調解一起矛盾糾紛形成案卷的補助50元,在此基礎上實行獎勵機制,年終進行案卷評查,達到優(yōu)秀標準的案件每件獎勵500元。
四、報名時間與地點:應聘者于2013年9月1日——10日,攜帶身份證在縣司法局報名。
聯(lián)系人:葛鵬程電話:1383431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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