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
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轉發(fā)<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1〕36號)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1人,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http://lsz.scpta.gov.cn、鹽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yy.lsz.gov.cn網站上發(fā)布)
一、招聘名額
本次在編制內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1名,各單位招聘崗位名額數及條件要求等詳見《鹽源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1.報考者須為符合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非在編在職人員。
2. 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學歷的畢業(yè)證、各種資格證書等。未在規(guī)定時間(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文件、證明的,不得報名。
3.招聘對象范圍、學歷、專業(yè)條件、執(zhí)業(yè)準入資格等詳細情況和具體要求詳見《一覽表》。
4.年齡:報考者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0年 9月 1日及以后出生)。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yè)證以及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yè)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yè)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yè)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與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名資格(審查時不予通過)。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5.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以及委培、定向培養(yǎng)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由“鹽源縣2015年公開考試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資格審查由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牽頭,縣教育局、縣公安局選派人員負責審查;縣紀委監(jiān)察部門負責全程監(jiān)督。報考者若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整個招聘工作中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一)報名時間:2015年 9月1 日至 9月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地點: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
(三)報名要求及手續(xù)
1.請報考者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各單位招聘崗位的相關要求后,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鹽源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報名處領取后填寫);
(2)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2002年以后畢業(yè)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服務基層計劃的人員需出具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5)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四)收費標準: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進入面試的人員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五)考試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為報名繳費人數與各崗位招聘名額數之比不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相應崗位的招聘名額數;調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鹽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上公告。面試開考比例為進入面試人員與崗位招聘名額數之比不低于2:1。
(六)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憑身份證或繳費收據于2015年9月10日至1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在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領取準考證(在招聘期間須妥善保管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準考證上指定的考點準時參加考試。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不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七)有關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調整或取消崗位公告,筆試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鹽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上發(fā)布公示、通知。因未按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查詢相關招聘信息造成損失的,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四、考試
本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 +面試成績×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5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成績公布及查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七天后在網上公布,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須于9月21日至22日到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遞交查分申請,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于9月23日在網上公布。
各崗位考試總成績及排名于2015年9月24日張榜公示(同時在網站上公布公示)。
(二)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由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具體事宜詳見面試公告和《面試通知書》。
1.確定面試人員。根據各崗位報考者筆試成績和招聘名額數,從高到低按2:1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同一崗位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
2.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領取《面試通知書》,不在規(guī)定時間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報考者自己負責。因此造成的缺額不遞補。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候考。未按時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遞補。
因缺考出現空缺而導致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guī)定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不再調減原定崗位招錄人數。面試人數低于規(guī)定的面試入圍比例的招聘崗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4.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面試工作結束3個工作日后,在鹽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折合成績、面試折合成績及排名)。
五、體檢
以報考者崗位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同一崗位招聘的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體檢由縣委組織部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的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最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并加測尿檢。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后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考生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相關參與人員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因素出現的空額,按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確定,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
六、考核
縣委組織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動放棄考核出現的缺額,經縣委組織部門同意后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確定,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
七、公示
考核合格者,面向社會進行為期7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反映問題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領導小組”進行審核確認,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和公示后,由于被公示人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確定,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的報考者,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制管理。新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執(zhí)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期間不得單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不得擅自調離鹽源縣,未經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對違反《合同》規(guī)定的人員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須向對方繳納指標占用費(每少服務1年繳納1萬元)。
九、紀律監(jiān)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guī)定,對違紀報考者,視情節(jié)取消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中參加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報考者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關系的,應當回避。
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嚴肅性,鹽源縣紀委、監(jiān)察局將全程進行監(jiān)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源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 0834-6361222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鹽源縣紀委、監(jiān)察局 0834-6369999
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 0834-6366483
附件:鹽源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ar
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
2015年8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