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現(xiàn)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法律顧問助理,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嗽瓌t;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原則。
二、聘用職位、職數(shù)
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法律顧問助理10名。
三、參加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yè)操守和道德修養(yǎng);
(二)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體健康;
(四)全國統(tǒng)招全日制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優(yōu)先:
(一)民商法、經濟法、行政法專業(yè)研究生且獲得法學碩士學位;
(二)獲得法律碩士學位;
(三)獲得國家法律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受理通信、電話、網絡等其它方式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應聘人員按照招聘條件和要求到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法制辦人事秘書處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報名,報名截止日期為2015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公休日及全國放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廣西南寧市民生路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法制辦公室秘書人事處(自治區(qū)政府大院綜合樓554、555室)。
聯(lián)系電話:梁春春,0771-2850687;王雋航,0771-2852391。
(二)報名材料
1.報名招聘登記表(從廣西政府法制網公告欄下載填寫并貼好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網址為http://www.gx-law.gov.cn/a24/index.jhtml);
2.應聘者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國家法律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原件、復印件,所有復印件材料請在現(xiàn)場報名時提供原件備查,并與報名招聘登記表裝訂在一起(一式6份)。
應聘者須對所填報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有不實,將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資格審查
審查報名人員的專業(yè)、學歷、學位以及其他資格條件等是否符合崗位基本要求,確定通過資格審查的名單。
六、考試
采用單獨面試辦法,具體面試時間、地點以電話約定為準。如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七、確定聘用人員
1.經考試,按擇優(yōu)原則確定聘用人員,電話通知其辦理聘用、工資等相關手續(xù)。
2.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聘期為兩年,期滿可續(xù)聘。
八、注意事項
即日起至9月15日接受報名。報名、資格審查、面試三個環(huán)節(jié)可以分開進行,也可視情況一并進行,請應聘人員做好準備。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
2015年9月1日
附件下載:報名招聘登記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