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實際,經(jīng)院黨組研究決定,面向全市招考聘用制抄錄員。招考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錄用等步驟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數(shù)量和條件
(一)招考數(shù)量
聘用制抄錄員15名(男女不限)。如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招考人數(shù)要求,則相應核減招考人數(shù)。
(二)招考條件
1、有團隊意識和奉獻精神,熱愛檢察工作。
2、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大專以上文化,并具有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和計算機應用技能,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法律專業(yè)人員。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0年9月1日至1997年9月1日期間出生)。
5、身體健康,體檢合格(按國家規(guī)定的《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
二、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14日至18日。報名者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張,提供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每人交考務費100元。
報名地點:市檢察院政治部309房。咨詢電話:0735-2280180。
三、資格審查及領取準考證
由市檢察院政治部資格審查后報招考領導小組同意,審查合格人員名單于9月20日在市檢察院辦公樓一樓大廳粘貼公布。審查合格人員于9月21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俟P試(9月22日上午):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時間為120分鐘,考試范圍為:法律基礎知識、綜合知識、申論等。
、跈C試(9月22日下午):考計算機打字、制表等計算機應用技能。
、勖嬖(9月23日上午):由院領導和相關人員擔任主考官,當場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每人答題時間限定為5分鐘。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占50%,機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20%,三者合計為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聘用制抄錄員數(shù)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五、體檢項目與標準:
按省人事廳、省衛(wèi)生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湘人發(fā)[2005]31號)實施。體檢費由個人承擔。如體檢有不合格者,可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參加體檢。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
1、體檢合格人員經(jīng)政審考察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需經(jīng)過兩個月試用期合格后,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2、試用期每月工資為1200元。聘用期為二年,每月應發(fā)工資標準為:大專學歷的2480元左右,本科學歷的2580元左右,研究生學歷的2680元,以上工資含國家規(guī)定購買的“五險”,每聘用滿一年月工資增加20元,同時享受誤餐補貼、出差補助、年終福利等相關待遇。
3、聘用期滿,經(jīng)政治部和有關科室考核,工作表現(xiàn)較好的,可繼續(xù)聘用;工作表現(xiàn)不好以及不能勝任工作的,不再簽訂聘用合同。若聘用制抄錄員因個人原因需解除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報請審查同意。
郴州市人民檢察院
2015年9月7日
附件: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考聘用制抄錄員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