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文山州麻栗坡縣事業(yè)單位考核招聘公告(任滿兩個聘期大學生村官)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隊伍建設的意見>等三個文件的通知》(云組通〔2013〕44號)、《關于進一步健全大學生村官工作機制的通知》(云組通〔2015〕18號)、文山州委組織部《關于印發(fā)文山州任滿兩個聘期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實施方案的通知》(文組發(fā)〔2015〕41號)等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對任滿兩個聘期的大學生村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麻栗坡縣2015年任滿兩個聘期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招聘單位 |
招聘人數(shù) |
年齡 |
學歷 |
招聘方式 |
麻栗坡縣麻栗鎮(zhèn)國土和村鎮(zhèn)規(guī)劃建設服務中心 |
1人 |
18—35周歲 |
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 |
考核招聘 |
麻栗坡縣麻栗鎮(zhèn)交通運輸和安全生產服務中心 |
1人 |
18—35周歲 |
全日制大學?萍耙陨 |
考核招聘 |
麻栗坡縣六河鄉(xiāng)國土和村鎮(zhèn)規(guī)劃建設服務中心 |
1人 |
18—35周歲 |
全日制大學?萍耙陨 |
考核招聘 |
二、考核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招聘范圍:由全省統(tǒng)一選聘的,在我縣任滿兩個聘期、擔任村(社區(qū))“兩委”副職(含專職專選不占職數(shù)的副書記)及以上職務或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主任、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在崗在職大學生村官。
招聘名額:按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招聘崗位和名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品質,熱愛農村基層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有吃苦耐勞、無私奉獻精神;
2.遵紀守法,服從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任大學生村官期間表現(xiàn)出較強的開拓創(chuàng)新意識,服務期間在崗率達90%以上(在崗率=全年出勤天數(shù)/(365天-全年雙休日-全年法定節(jié)假日-省、州法定節(jié)假日-大學生村官應享受的考前假20天)*100%),工作實績明顯;
3.作風正派、團結同志,在服務地群眾中具有一定的口碑和威信;
4.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規(guī)定,以注重實績和注重素質并重為原則,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進行招聘。
四、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核招聘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提出書面申請,同時填寫《文山州事業(yè)單位考核招聘大學生村官報名表》(見附件)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學位證書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張,經鄉(xiāng)(鎮(zhèn))黨委審核同意后于9月16日前報縣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申請的事項及報名時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取消招聘資格。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縣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考核招聘工作進行統(tǒng)籌安排,并選派考核招聘組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進行嚴格考核,鄉(xiāng)(鎮(zhèn))黨委、村(社區(qū))黨組織配合實施,參照大學生村官年度和聘期考核辦法,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的方式進行綜合考核。
六、考核內容及標準
考核緊緊圍繞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對考核對象的紀律作風及工作實績、民主測評、個別談話、群眾滿意度調查四個方面的內容進行量化打分,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分別占綜合評分中的40分、30分、20分、10分。結合平時了解情況以及2014年第四季度和今年前三季度考核情況,參會人員客觀公正地對符合條件大學生村官進行民主測評。
1.述職測評。召開民主測評會議,聽取符合條件大學生村官述德述職述廉報告并進行紀律作風及工作實績量化測評和民主測評。參會人員范圍為鄉(xiāng)(鎮(zhèn))黨政班子成員;各機關(站所)負責人;所在村(社區(qū))班子成員、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成員;熟悉了解大學生村官工作情況的駐鄉(xiāng)鎮(zhèn)部分“兩代表一委員”;所在鄉(xiāng)(鎮(zhèn))全體大學生村官;部分村小組干部代表和群眾代表。
2.個別談話。由考核組結合實際情況選擇20至30人進行談話了解,個別談話的對象包括: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分管(掛鉤聯(lián)系)領導,任職村(社區(qū))“兩委”班子成員、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成員,部分機關(站所)負責人,部分村小組干部代表、黨員代表和群眾代表。
3.群眾滿意度調查。深入符合條件大學生村官任職村(社區(qū))進行實地察看,通過查閱有關資料和記錄、走訪群眾、發(fā)放調查表等方式客觀公正地評價其履職成效。
七、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jù)考核組掌握的總體情況,由考核組成員計算得出最終評分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確定擬聘人選,并報縣委、縣人民政府審批。
八、政治審查
縣委組織部會同縣人社局對報考人員的有關證件及資格進行審查,并征求組織、紀檢、公安、綜治、計生等部門的意見,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一)考核綜合得分低于80分的;
(二)工作期間有重大過錯,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三)違法犯罪或因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或不合格等次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九、組織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考生到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對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擬聘用人員將在麻栗坡縣政務網和所在鄉(xiāng)鎮(zhèn)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聘用崗位,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公示期間因出現(xiàn)問題或個人放棄,不再進行遞補。
(二)聘用管理。被聘用的大學生村官在履行事業(yè)單位崗位工作職責的同時,根據(jù)村“兩委”工作需要,可繼續(xù)兼任村“兩委”職務,享受同級村干部定額補貼的可繼續(xù)保留其待遇直至不再擔任為止;被聘用的大學生村官從正式聘用起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上級機關不得調動或借用(公開遴選除外)。
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按干管權限由用人單位報縣人社局辦理轉正手續(xù)。
十一、監(jiān)督電話
考核招聘工作關系到每個報名參與人員的切身利益。為確保這次招聘工作公開、平等、公正地進行,本次招聘工作設立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 0876—12380
中共麻栗坡縣委組織部
麻栗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