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黨校教師隊伍建設,適應黨校發(fā)展需要,經研究,我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條件
(一)崗位及人數
教研室教師( 事業(yè)編制)5-8名,具體名額以編制部門審批為準。
1、經濟類。專業(yè)為:區(qū)域經濟學、國民經濟學、人口資源與環(huán)境經濟學、產業(yè)經濟學、金融學、工業(yè)經濟、農業(yè)經濟、國際貿易學。
2、法律類。專業(yè)為:法學、經濟法學、民商法學、法學理論、憲法與行政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3、公共管理類。專業(yè)為: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
4、社會政治類。專業(yè)為:社會學。
(二)報考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和國家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業(yè)精神,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yè)心。身體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其中報考公共管理類、社會政治類專業(yè)須取得博士學位。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40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和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能勝任黨校教學研究和管理工作,公開發(fā)表論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為獨著或第一作者)。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能報考。
二、報名方式和要求
根據“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中共鹽城市委黨校組織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工作。
(一)報名方式
1、應聘者可通過郵寄、發(fā)送電子郵件、傳真等途徑向鹽城市委黨校組織人事處報名。 郵件地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天山路2號市委黨校組織人事處(郵編:224007);電子郵箱:ycswdxzzrsc@163.com;傳真號碼:0515-89891931。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6年2月29 日(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聯(lián)系人:張老師、黃老師、潘老師、崔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15-89891623、89891621、13770080166、13327983458、18362868601、15005109566。
(二)報名材料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中共鹽城市委黨校組織人事處將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凡弄虛作假的,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報名時需遞交的有關材料:
(1)《報名登記表》和《科研成果一覽表》(可在http://www.ycswdx.gov.cn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
(2)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若國外(境外)學位的還須提供中國教育部出具的認證證書;
(3)提供工作業(yè)績、科研成果、獲獎證明、參與項目的相關資料。
3、資格審核
根據招考要求、工作經歷、獲獎情況和科研成果等,對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參加考核的人選需現場提交報名材料原件,未提交的視同自動放棄。經濟類和法律類專業(yè)崗位資格審核符合條件人員須達到1:3開考比例方可開考,公共管理類和社會政治類專業(yè)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三、考核:考核分為科研成果評價和教學專題試講兩部分,按照科研成果評價成績占30%,教學專題試講成績占7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四、體檢: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數量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五、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yǎng)、現實表現等情況,并復查其資格條件。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教學專題試講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六、公示: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共鹽城市委黨校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對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列入全民事業(yè)編制,享受校內同等人員待遇,博士另外給予科研啟動經費和安家費。聘用人員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中止聘用關系。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發(fā)生。凡違反招聘工作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相關工作人員要給予紀律處分,應聘及受聘人員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515—89891635。
本招聘簡章由中共鹽城市委黨校負責解釋。
中共鹽城市委黨校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