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業(yè)大學具有百年辦學歷史,是國家首批入選“高等學校創(chuàng)新能力提升計劃(2011計劃)”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蘇省重點建設高校,江蘇省綜合改革試點高校,江蘇省人才強校試點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師培養(yǎng)計劃試點和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高校。
學校設有11個學部,29個學院,國家一級重點學科1個,江蘇省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培育建設點1個,江蘇高校國家重點學科培育建設點2個,江蘇高校優(yōu)勢學科一期工程4項、二期工程6項,博士后科研流動站7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點6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點3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點20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點104個,專業(yè)學位授權點(含領域)23個,本科專業(yè)(含方向)82個,跨工、理、管、經(jīng)、文、法、醫(yī)、藝8個學科門類。具有留學生招生資格和教授審定權。目前,各類學生3萬余人。教職工2800余人,其中中國科學院院士1人,中國工程院院士4人,全國杰出專業(yè)技術人才2人,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9人,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8人,國家"千人計劃"人選14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10人,“十二五”“863”計劃專家委員會專家1人,主題專家組專家3人,全國模范教師2人,全國優(yōu)秀教師4人。
學校正向著“綜合性、研究型、全球化”大學穩(wěn)步邁進,現(xiàn)面向海內(nèi)外招聘江蘇特聘教授,熱忱歡迎有志于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優(yōu)秀人才來校工作。
一、選聘學科
1.生物與制藥工程
2.化學工程
3.材料化學工程
4.材料工程
5.有機/生物光電子學
6.高分子化學/物理
7.功能納米材料
8.機械工程
9.土木工程
10.交通工程
11.城市與工業(yè)安全
12.環(huán)境工程
13.控制工程
14.電子與信息工程
15.管理科學與工程
16.民商法學/環(huán)境法學
二、選聘范圍
2016年我校江蘇特聘教授面向海內(nèi)外、省內(nèi)外、校內(nèi)外選聘,原則上以校外為主,適當向海外傾斜。校內(nèi)自身符合條件的在職教師亦可申請。
三、應聘條件
(一)海外應聘者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學風嚴謹,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學位,一般應在國外高水平大學、科研院所獲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職位或其他相應職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學術造詣高深,主持過重大科研項目研究,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fā)表過多篇有較高影響因子的論文,或掌握關鍵技術,擁有重大發(fā)明專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轉(zhuǎn)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研究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在本領域國際學術界具有較大影響;科研成果無知識產(chǎn)權糾紛。
4、從2015年起,海外應聘者的來校時間從當年引進放寬為近3年引進。對于當年(2015年1月1日以后)引進到我校的海外應聘者,須有連續(xù)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經(jīng)歷。對于前兩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期間)引進到我校的海外應聘者,須有連續(xù)2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經(jīng)歷,并取得江蘇省教授任職資格。
5、杰出和緊缺人才可適當放寬學歷學位和年齡要求。
(二)國內(nèi)應聘者條件
1、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學風嚴謹,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學位和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主持過國家級重大科研項目研究,研究成果達到國內(nèi)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為國內(nèi)外同行公認,科研成果無知識產(chǎn)權糾紛;或在人才培養(yǎng)、教育教學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或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及以上獎勵(排名前3);
(2)獲得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
(3)獲得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優(yōu)秀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排名前2)或教育部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排名前2)獎勵;
(4)獲得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排名前2)或國家級教學名師獎獎勵。
4、杰出和緊缺人才可適當放寬學歷學位和年齡要求。
(三)已入選中組部“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中科院“百人計劃”和江蘇省“雙創(chuàng)計劃”的人員,不再列入江蘇特聘教授選聘范圍。
四、崗位職責
帶領本學科在其前沿領域達到國內(nèi)領先水平,進而趕超或保持國際先進水平;主持國家和省重大科研項目研究,力爭取得重大標志性成果;領導或參與領導學科團隊或教學團隊建設;講授本學科核心課程;開展國內(nèi)外學術交流等。
五、聘期
江蘇特聘教授崗位聘期為三年。具有中國國籍的,人事關系須正式調(diào)入我校;具有外國國籍的,須在我校全時全職工作。
六、招聘程序
1.發(fā)布公告。公布招聘高校及學科、招聘條件、崗位職責、聘期和招聘程序等。
2.接受報名。應聘者于2016年1月14日前通過傳真、電子郵件、信函、面談等形式向我校報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江蘇特聘教授候選人推薦表》以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錄(須標注頁碼);②候選人學歷學位證書(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身份證或護照、永久居留證、相關資格證書的復印件;③推薦表中列舉的所有科研項目、獲獎及專利情況的證明復印件;④5篇重要創(chuàng)新性論文的全文復印件和刊載雜志封面,以及推薦表中列舉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錄和論文首頁復印件;⑤推薦表中列舉的SCI、EI、SSCI、CSSCI收錄以及論文他引情況的證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論文收錄及引用檢索報告,無需提供詳細檢索結(jié)果或列表);⑥候選人在國外任職或在國內(nèi)擔任重要職務的任職證明;⑦候選人在國際學術會議上擔任職務的證明以及作大會報告、特邀報告的邀請信或通知復印件;⑧學校與候選人簽定的聘用協(xié)議或意向性聘用協(xié)議復印件(本校在職教師不需提供);⑨學院黨委對人文社會科學類人選的書面意見。校內(nèi)應聘者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應聘江蘇特聘教授的書面報告。
(2)《2016年江蘇特聘教授候選人匯總表》;
(3)《2016年江蘇特聘教授候選人科研、教學情況簡表》;
(4)《江蘇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僅限屬于當年引進的江蘇特聘教授候選人且尚未取得教授資格的人員填報)。
3.學校組織同行專家評審。成立由知名專家組成的同行專家評審委員會,嚴格按規(guī)定條件進行評審,擇優(yōu)確定向江蘇省教育廳推薦的人選。
4.江蘇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審。審核高校推薦人選,對審核通過人選進行考察和公示,并將擬聘人選報江蘇省人民政府審批。
5.聘任。學校與江蘇特聘教授簽訂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務書。
七、支持方式
1. 三年聘期內(nèi),江蘇省為自然科學類、人文社會科學類江蘇特聘教授分別提供100-200萬元人民幣/人、50萬元人民幣/人的科研經(jīng)費。學校提供不低于省標準的科研經(jīng)費;
2.江蘇特聘教授聘期內(nèi)享受江蘇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萬元人民幣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3.我校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學校人才引進的相關辦法為江蘇特聘教授提供優(yōu)厚的薪酬、保險和福利等待遇,具體可參見http://rczyb.njtech.edu.cn/view.asp?id=549&class=197;
4.配備專職研究助手,優(yōu)先配備研究生,優(yōu)先支持申報國家、省部級項目;
5.積極推薦申報各級政府的人才計劃,待遇另行計算,按照實際人才計劃項目的規(guī)定執(zhí)行;
6.承擔各類科研項目,按照規(guī)定享受項目的酬金津貼;
7.我校為江蘇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妥善解決居留和出入境、落戶、子女入學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八、考核管理
江蘇特聘教授實行聘期目標管理和考核評估制度?己税甓瓤己撕推钙趯脻M考核,考核內(nèi)容包括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等。年度考核由學校負責。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任學校提出警告和整改措施。連續(xù)2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經(jīng)省教育廳同意,由學校解除聘任合同。聘期屆滿考核于三年聘期結(jié)束時進行,由省教育廳組織并對取得突出成績的江蘇特聘教授予以表彰,對考核結(jié)果為不合格的,追回已撥科研經(jīng)費和獎金。
九、其他事宜
1、海外應聘人員,尚未取得江蘇省教授任職資格的,須同時填寫《江蘇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與其它申請材料一并報人才資源部;
2、2016年江蘇特聘教授應聘的所有材料均須在2016年1月14日前報送至人才資源部(行政樓401室)。
十、聯(lián)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浦口區(qū)浦珠南路30號南京工業(yè)大學行政樓401室(211816)
聯(lián) 系 人:王老師、計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5-58139145;
聯(lián)系電郵: hr@njtech.edu.cn (請注明江蘇特聘教授申報)
學校網(wǎng)址:http://www.njtech.edu.cn/
南京工業(yè)大學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