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麻江縣事業(yè)單位2016年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實施方案
為加強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人才隊伍素質,根據《黔東南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人才需求情況,經研究,2016年麻江縣決定吸收引進事業(yè)單位高層次人才4名、急需緊缺人才24名。為做好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特制定本引進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由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黔東南州編委辦公室、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麻江縣組織、編制、人社部門組織實施。
二、引進原則
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yōu)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引才崗位
詳情見附件。
四、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及急需緊缺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職位有年齡限制(詳見附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崗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钡,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并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fā)〔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含參加2016年度計劃已簽約的);
5.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正式干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及辭職未滿6個月的(計算時間截止當前報名時止);
6.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五、引進程序
此次人才引進按發(fā)布引進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面談、專業(yè)測評)、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通過麻江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majiang.gov.cn/”)發(fā)布引進的職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引才信息發(fā)布唯一官方網站為麻江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majiang.gov.cn/”)。
(一)報名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采取到第四屆中國貴州人才博覽會上(時間:2016年3月26日-27日,地點:貴陽)現場報名的形式進行。引才以用人單位為主,各級組織、編辦、人社等部門參與。
報考者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采取現場報名審查方式進行。由各級組織部、人社部門牽頭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本方案規(guī)定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
各單位按照本《實施方案》和報考者填寫的《報名表》,對其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者,由負責資格審查的部門和同志簽署意見,并蓋公章。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資格。經資格審查后,通過審查人員人數低于引才計劃數的職位減少引才計劃數;無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查的,該崗位取消。
被減少或取消的崗位,在本年度下一次啟動招聘計劃時繼續(xù)使用。
報考者參加資格審查需提供本人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國外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應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為:第四屆中國貴州人才博覽會麻江縣展位,3月26日-27日開展期間。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考試
考試工作由麻江縣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采取直接面試(面談、專業(yè)測評)(以下均簡稱“面試”)的形式進行。
面試考官由麻江縣組織、人社部門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組織有關單位領導、專家組成。主要考察報考者綜合素質的運用能力及適應引進職位工作等能力情況。面試具體內容由各級組織、人社部門商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確定。
面試工作時間:面試根據報名情況另行確定時間開展。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成績達70分及以上的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四)簽訂就業(yè)意向書
面試結束后,根據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按各引進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同一職位擬聘用人員出現末位成績并列的,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為擬聘人員)。各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yè)意向書》一式兩份。
《就業(yè)意向書》簽訂后,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后續(xù)環(huán)節(jié)或不到聘用單位報到的,需按《就業(yè)意向書》約定金額支付違約金,并列為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三年內不得參加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各類招聘考試。
面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不良誠信記錄人員名單將在各指定網站公示。
(五)體檢
簽訂《就業(yè)意向書》人員列為體檢對象,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fā)〔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工作由麻江縣組織人社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安排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醫(yī)院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結論下達后,考生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麻江縣組織、人社部門商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并另行通知考生。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以考生的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通過查閱檔案資料、走訪、座談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對象政治素質、工作實績、業(yè)務能力、現實表現等情況。
在考察中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按管理權限,經用人單位審定,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取消聘用資格。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正式干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
6.截止2016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
7.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8.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
9.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
10.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考察工作可推遲到2016年7月31日再開展。
(七)聘用審批
經考核、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各級指定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引才單位填寫《事業(yè)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麻江縣組織人社部門,再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guī)定程序,報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到我州事業(yè)單位工作的畢業(yè)生,按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員,與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
本年度同時考取我州幾個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或州直事業(yè)單位(含凱里學院、黔東南民族職業(yè)技術學院)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批準聘用(調動)之前作出選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調動)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調動)到其他單位。被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7天內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列入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
在本次人才引進中,如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環(huán)節(jié)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按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程序和條件依次遞補。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發(fā)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職位名次等內容)都將在各指定網站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各單位在本次人才引進工作中產生的車船(飛機)票費用、食宿費及出差補貼等按相關規(guī)定由各單位報銷。場地租用費、信息發(fā)布費及其他工作費用等由麻江縣組織、人社部門共同承擔。
(三)未盡事宜由麻江縣組織、人社部門商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確定。
七、紀律監(jiān)督
(一)引進工作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等有關規(guī)定的紀律和要求執(zhí)行。
(二)引才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履行引進工作的命題、考試、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引才工作公平、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引進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本次引才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fā)現并經查實考生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四)本次引才考試(測評)均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八、麻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麻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855-2621535麻江縣人社局
附件:1.麻江縣2016年度高層次人才計劃引進目錄
2.麻江縣2016年急需緊缺人才計劃引進目錄
3.麻江縣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吸收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
4.就業(yè)意見書
附件1、2_麻江縣2016年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目錄.rar
附件3:麻江縣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吸收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