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根據《鹿寨縣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聘用和管理實施辦法(試行)》(鹿辦發(fā)[2012]13號)精神,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編制限額外工作人員(以下簡稱編外人員)52人。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籌安排,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監(jiān)督下進行。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身體健康,能適應招聘崗位的工作,具有崗位要求的年齡、專業(yè)、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被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6年6月30日為界。
三、招聘對象范圍
(一)獲得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人員,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報名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
(二)大專及以下學歷、非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必須是柳州市轄區(qū)生源或者戶籍為柳州市轄區(qū)的考生(在公安局戶籍部門入戶登記時間為2016年6月29日24:00時之前);
(三)屬于鹿寨縣給予適當照顧的(夫妻兩地分居、身邊無子女的父母、隨軍家屬就業(yè))人員報名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2016年6月29日至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詳見計劃表)。
(二)凡符合報考條件要求者,在鹿寨縣政府網(http://www.luzhai.gov.cn/)上下載填寫《鹿寨縣2016年第二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制限額外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粘貼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小于20K),認真核對信息無誤后自行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三份,由報考者本人簽名確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
(三)報名時須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報名登記表、戶口簿(受戶籍限制的人員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報考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工作單位人員須提供)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簿、資格證等驗證后原件退回,經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筆試和面試。報考者的證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職位條件不相符的,取消報名資格,責任由考生負責。
五、筆試
視報名情況確定是否進行筆試。如需筆試,按以下辦法進行:
筆試為公共科目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包括政治基本理論、事業(yè)單位改革與管理、法律常識、職業(yè)道德、邏輯推理、語言理解與表達、公文寫作與處理、時事政治等。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限為90分鐘。
六、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和招聘崗位的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擬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如不進行筆試,則符合報考條件者全部進入面試。對達不到面試比例,又確需進人的,必須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教師采取試講方式進行面試)。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在紀檢監(jiān)察機關監(jiān)督下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6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確定為考察人選。考生按照《面試資格確認書》上的時間、地點、要求參加面試。領取《面試資格確認書》的時間另行通知。
七、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考察人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人選統(tǒng)一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體檢費用由招聘對象本人負責。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招聘單位可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報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資格。
八、考察
(一)對體檢合格的人選進行考察。
(二)考察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紀守法等情況。
(三)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考察小組,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一式兩份),考察小組成員簽名,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認可。考察結束后,將擬聘人選的考察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總備案。
(四)招聘單位有考察不合格者,可以申請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九、人員聘用
根據面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在鹿寨縣政府網(http://www.luzhai.gov.cn/)和招聘單位工作區(qū)域內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招聘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復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填寫《鹿寨縣事業(yè)單位編制限額外招聘人員審批表》,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手續(xù)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忌诮拥狡赣猛ㄖ5日內到單位報到上班,逾期不報到上班或無法正常上班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按《鹿寨縣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聘用和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簽訂聘用合同書(教師崗位暫時簽訂一年的聘用合同)。
十、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聘在與本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工作。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體檢醫(y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考生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考生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工作人員在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
5.違反《鹿寨縣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聘用和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規(guī)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不予辦理聘用手續(xù);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并記錄在案。
附件:1、鹿寨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制限額外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1:鹿寨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制限額外工作人員報名表
2、鹿寨縣2016年第二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制限額外工作人員計劃表
附件2:鹿寨縣2016年第二次事業(yè)單位招聘編制限額外工作人員計劃表
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29日
附件2:鹿寨縣2016年第二次事業(yè)單位招聘編制限額外工作人員計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