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局
二〇一六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單位簡介
昆明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局隸屬于昆明市交通運輸局,單位性質為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成立于2000年4月,是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對公路工程質量進行監(jiān)督管理的專職機構。單位位于昆明市環(huán)城西路313號。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shù)、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shù) |
學歷 |
專業(yè) |
其他招聘條件 |
昆明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局 |
行政管理崗位 |
1 |
普通招生計劃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 |
文秘;現(xiàn)代文秘;文秘與辦公自動化;文秘與檔案;文秘與檔案管理;漢語言;漢語言文學;漢語語言文學;應用語言學;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
2014-2016年畢業(yè)生,年齡不受限制。 |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普通招生計劃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應屆(2014-2016年)畢業(yè)生。
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和材料準備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7月27日至8月2日(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3、報名地點:昆明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局(昆明市環(huán)城西路313號4樓);
4、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以及能夠證明本人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及電子版證件照。(注: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聯(lián)系人:湯云方 聯(lián)系電話:0871-64157607
(二)報名要求
1、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
2、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招考崗位的所需條件報名。
(三)資格審查
由昆明市交通運輸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專業(yè)、學科設置參照《2016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等的,需填寫《承諾書》。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shù)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shù)不低于1 : 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
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領取準考證地點: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昆明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局綜合辦(昆明市環(huán)城西路313號)領。
聯(lián)系人:湯云方 聯(lián)系電話:0871—64157607
2、考試方式、科目和范圍
考試使用標準化試卷,閉卷考。
考試科目由公共基礎部分和專業(yè)理論兩部分組成,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招聘崗位所需的基礎知識,總分為100分,公共基礎分值占40%、專業(yè)理論分值占60%。公共基礎部分使用《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應試教程》(2016版,云南大學出版社),專業(yè)理論部分使用《現(xiàn)代秘書學教程》(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文書與檔案管理》(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GB/T9704-2012《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應用指南(中國質檢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以上參考書以最新版為準。
3、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昆明市交通運輸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各類專業(yè)資格證書及其它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按面試人選與單位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名額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因特殊情況出現(xiàn)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
2、考試方式、內容
面試采取現(xiàn)場問答方式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知識。
3、考試時間、地點、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
面試時間擬定于筆試成績公示結束后,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聯(lián) 系 人:湯云方 聯(lián)系電話:0871—64157607
(四)參加考試時注意事項
1、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原件;
2、嚴禁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材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
3、其它注意事項以準考證上要求為準。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shù)線、考察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交通運輸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三)考試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荚嚲C合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交通運輸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如果出現(xiàn)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階段。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jù)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 :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人選。
七、考察、體檢
(一)考察及體檢由昆明市交通運輸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聘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安排擬聘人員體檢須到縣級以上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二)在考察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昆明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局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shù)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jù)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紀委、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jiān)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察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察、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本簡章由昆明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局負責解釋。
十一、監(jiān)督電話
中共昆明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十四紀工委:0871-63175463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871-63192326
昆明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jiān)察室:0871-64141056
昆明市交通運輸局組織人事處:0871-64151438
昆明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局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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