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穗人社發(fā)〔2013〕50號)和《廣州市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fā)〔2010〕128號)的規(guī)定,市政務辦開展屬下事業(yè)單位廣州市重點項目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州市重點項目服務中心是廣州市人民政府政務管理辦公室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公益一類,正處級。負責承擔市政府確定的市本級重點項目代辦服務工作;負責受理、審核委托代辦申請;負責對審批過程進行跟蹤;負責與項目單位及審批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為區(qū)、縣級市代辦機構提供業(yè)務指導和協(xié)辦服務等。
二、招聘的崗位、專業(yè)、人數與資格條件
(一)招聘的崗位、人數:管理崗2名,專業(yè)技術崗2名。
(二)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附件1),計算年齡、任職時間截至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月。
1、基本條件:
(1)應聘條件
應聘人員除應具備廣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崗位資格條件外,還應符合: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工作經歷和資格條件;
4、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從化市、增城市)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已婚人員的配偶無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也須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5、已取得省外專業(yè)技術資格的省外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的要求進行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在本單位有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過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前按照低聘一級專業(yè)技術崗位聘用。
6、身體健康;
7、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7日到12月2日。
(二)報名方式:以郵遞方式報名,報名資料郵寄至:廣州市天河區(qū)華利路61號822室,郵政編碼:510623,免訪。聯(lián)系人:梁綺玲、劉李鎮(zhèn),聯(lián)系電話:38920815、38920827。另外把《廣州市重點項目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電子版發(fā)送到liulizhen@gz.gov.cn
(三)報名材料(所有材料紙張用A4紙規(guī)格)包括:3張大1寸免冠彩色近照、《廣州市重點項目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由國家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最遲于面試前提交)、戶口薄、有效期內的計劃生育證明、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或單位證明)、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復印件。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應真實有效,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
(四)資格初審:招考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通過初審者方可參加考試。
(五)招考單位以電話(或短信)通知通過初審者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未在規(guī)定時間(接到電話或信息兩天內)領取準考證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
(六)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學位種類不能等同于報考專業(yè),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考職位明確有工作經歷的,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計劃招聘崗位與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為1:3以上(含1:3)。達不到開考比例,適當減少招聘崗位。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占30%、面試占70%的比例計算。
(一)筆試(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采用閉卷獨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和從事應聘崗位的工作能力。
2、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市政務在線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陸上述網站查詢。
(二)面試
1、面試人數:面試人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職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員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出現(xiàn)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達不到計劃招聘數的5倍,可按通過筆試的實有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資格審查:招考單位對擬面試對象面試前集中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具體安排在相關網站通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條件。社會在職的考生應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確有困難的,經招考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提問、無領導小組討論的形式;面試時考生須持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并由工作人員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和送達面試成績通知單。如考生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由考場總負責人和監(jiān)督人員在成績單上注明情況并簽名,視為送達確認。
(三)綜合成績
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錄聘。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考生綜合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職位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體檢不合格的,可在同職位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及《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統(tǒng)一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招考單位支付。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己瞬缓细竦模∠赣觅Y格,并按規(guī)定的程序遞補人選。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政務在線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七、聘用及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半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有關問題說明
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
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簽的聘用協(xié)議無效,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和經濟責任。
附件:
1、廣州市重點項目服務中心2013年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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