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為滿足法院審判工作的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我院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15名。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具備從事法官助理工作的專業(yè)技能;
(四)身體健康,本科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博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
(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非全日制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后在審判、執(zhí)行部門參與辦案兩年以上;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六)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其他不宜擔任合同制法官助理的情形。
二、招聘辦法
(一)報名
時間: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21日
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寺右北一街三巷一號510室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郵箱報名(政工辦郵箱yuexfyzgb@126.com)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學歷學位證書、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若鑒定結論尚未出具,可先提交申請鑒定的受理回執(zhí))、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未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計生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個人簡歷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聯(lián)系人:歐彩虹、林巧巧
聯(lián)系電話:020-83009027、83009028
(二)資格審查
我院收到報名材料后,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初步審核成功后,通知報考人員參加考試。
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其報名資格。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報名人員審判業(yè)務技能和思想政治品質,滿分為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
2、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一定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質、語言表達能力、與所聘職位的專業(yè)、崗位特點的適應性,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及具體工作思路,滿分為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
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組織考察、確定擬聘用名單
按照公開考試總成績高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荚嚳偝煽=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荚嚳偝煽兯纳嵛迦氡A粜(shù)點后2位。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負責對其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進行考察。如出現(xiàn)體檢、組織考察不合格或因個人原因放棄聘用資格等情況的,可根據(jù)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五)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jīng)公示,沒有投訴或者經(jīng)查投訴不實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經(jīng)公示,被投訴查實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工資及待遇
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待遇從優(yōu),享受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相關福利待遇,被聘用者自行解決住宿問題。
本公告由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政工辦負責解釋。
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
2017年4月5日
附件:
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