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醫(yī)院發(fā)展需要,根據《大連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大連市第四人民醫(yī)院編外人員的聘用與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醫(yī)院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人。(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能正常履行職責、身體健康、有良好品行的人員;具有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技能和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近5年內在公務員考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能報考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含在讀非應屆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在讀非應屆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茖W歷報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到事業(yè)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報名
(一) 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程序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投遞電子簡歷及證明材料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
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20日。
3. 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需提供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電子版,其中學歷學位要求需提供證書照片及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工作經歷要求需提供保險繳費證明及勞動合同書照片,其他條件要求需提供相關證書照片。材料不全者視為報名未成功。
所有材料電子版及電子簡歷投遞至郵箱:siyuanrenshike@126.com,
聯系電話:0411-39531018。
資格初審:人事科對電子簡歷材料進行初審,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相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
(二)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只允許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時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采取誠信承諾制,考生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整個招聘工作中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同一崗位的報考人員要形成1:2的競爭比例,當同一崗位的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沒有形成競爭比例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四、資格復查、考試、面試和考核
資格復查擬定于2017年4月24日由醫(yī)院人事科按照招聘條件于醫(yī)院一樓會議室進行現場復審。資格復查的主要內容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職稱或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專業(yè)、年齡、政治面貌、工作經歷等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考試、面試、考核。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信息與實際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考試、面試、考核的資格。
考試、面試、考核擬定于2017年4月25日-2017年4月27日進行,主要內容為應聘人員的業(yè)務知識水平、綜合素質、思想政治等情況。
五、體檢
考試、面試、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在本醫(yī)院進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因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而產生的招聘崗位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于大連衛(wèi)生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完備用工手續(xù),訂立勞動合同。
七、特別提示
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請留意大連市衛(wèi)生人才網站,同時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填報的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大連市第四人民醫(yī)院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