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等有關規(guī)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招聘工作人員共34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和資格條件詳見《2022年湖州市南潯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請登錄南潯人力資源網(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進行查詢。
南潯人力資源網(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作為發(fā)布公告(通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的主要平臺;應聘人員也可以關注“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報名系統(tǒng))查看相關信息。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愛崗敬業(yè)。
(三)戶籍(生源)要求,滿足以下任意一項:
1.湖州市本級(南潯區(qū)、吳興區(qū)、南太湖新區(qū))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2.具有湖州市本級(南潯區(qū)、吳興區(qū)、南太湖新區(qū))戶口(以2022年6月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的人員;
3.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要求在18至35周歲(即1986年6月7日至2004年6月7日期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按浙人社〔2013〕197號文件執(zhí)行。
(五)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要求,并于2022年6月7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于2022年6月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須于2022年6月7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2022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六)機關事業(yè)單位(含教育、衛(wèi)生等)在編人員報名的,須在報名時向招聘單位明確身份,并征得現(xiàn)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委培生報考的,須取得委托培養(yǎng)單位的同意。
(七)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按社會考生報考。
(八)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相關要求
(一)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參照《2022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用目錄》(附件2)進行審定;海外留學人員認證專業(yè)與國內專業(yè)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二)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各級黨政機關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工商戶經營累計的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招聘崗位所涉及的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職業(yè)資格等證書取得時間(以證書載明的時間為準)、“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22年6月7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的范圍對象:
1.現(xiàn)役軍人和具有公務員(含參公)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且2022年6月7日未滿處分期限的人員。
4.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規(guī)定的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5.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6.在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9日9時—2022年6月15日16時。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不再設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通過微信掃一掃識別二維碼,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招聘單位和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僅注冊不報崗位的,為無效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逾期系統(tǒng)關閉,不再受理報名。
3.報名材料:報考人員本人所填信息即為資格初審依據,填寫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證明材料應真實、完整、有效,如有不實或影響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6月9日9時—2022年6月16日16時。
2.資格初審期間,報考人員可登入報名系統(tǒng)(“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查詢結果。資格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初審并負責具體解釋。
(三)繳費確認
繳費時間:2022年6月17日9時—2022年6月20日16時。根據浙財綜字〔2018〕21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人員應繳納考務費100元/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視作放棄報名。
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完成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shù)的3倍,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請報考人員關注南潯人力資源網(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取消的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lián)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2年6月27日9時-2022年7月1日16時。
報考人員繳費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入報名系統(tǒng),下載填寫《考生健康申請表》并上傳,接受審核。報考人員的《考生健康申請表》審核通過后,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要求參加筆試。
(五)筆試
1.筆試時間:2022年7月2日
2.筆試科目為:9:00-10: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滿分均為100分。應聘人員必須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查詢。
(六)資格復審
筆試總成績?yōu)閮煽圃汲煽兿嗉。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和面試對象。若出現(xiàn)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面試前,由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
2.戶口簿;
3.學歷學位證書(2022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xié)議書);
4.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印證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提供其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2.各類機關事業(yè)單位(含教育、衛(wèi)生等)在編人員報考的,應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應聘書面證明;委培生應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應聘書面證明。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如出現(xiàn)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
有關事宜請及時關注南潯人力資源網(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或報名系統(tǒng)(“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
(七)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有關事宜請登錄南潯人力資源網(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或報名系統(tǒng)(“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查閱。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采用100分制,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程序。
3.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總成績再相等的,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也相等,另加現(xiàn)場復試?偝煽兊挠嬎愎綖椋嚎偝煽=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八)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理,體檢相關事宜另行通知。應參加體檢人員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前往規(guī)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和應聘。
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由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考察
考察由各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疾靺⒄铡豆珓諉T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
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并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潯人力資源網(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公示7天。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問題反映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湖州市南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所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擬聘用對象公示結束后,聘用對象放棄聘用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22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無法提供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且以上情況均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鎮(zhèn)(街道)基層人才崗位人員錄用后,與南潯區(qū)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選派至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基層服務期為5年。
(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在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任一招聘環(huán)節(jié)中,如發(fā)現(xiàn)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報名信息填寫錯誤、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等各類情況)造成相應后果的由本人承擔。
(三)報考人員對招聘計劃中的崗位、學歷、學位、專業(yè)要求以及其他相關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按照招聘計劃中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的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四)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認定和處理。
(五)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需調整具體筆試、面試時間或考核方式的,將另行通知。具體防疫要求按照國家、省、市、區(qū)最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湖州市南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2-3020768;監(jiān)督電話:0572-3023236(周一至周五9:00-16:00)。
附件1:2022年湖州市南潯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附件2:2022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xlsx
中共湖州市南潯區(qū)委組織部
湖州市南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