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瀘州市應急管理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瀘州市應急保障中心、瀘州市綜合應急救援支隊決定面向社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瀘州市應急保障中心(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2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1名。
瀘州市綜合應急救援支隊(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名。
具體詳見《瀘州市應急管理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的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年齡: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年齡條件。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年齡計算截至2022年8月7日;
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學歷以畢業(yè)證書記載為準;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件為準;
5.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guī)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聘)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7.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8月7日18:00止。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將報名材料掃描后投遞至指定郵箱:384017999@qq.com(郵件標題格式為:姓名+報考單位+崗位序號〈如:李XX+瀘州市應急保障中心+202201〉)。聯系電話:0830-2281682。
3.報名所需材料
(1)《瀘州市應急管理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需親筆簽字確認,否則將不予認可所提交的相關報名資料);
(2)相關證件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附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電子版;報考專業(yè)技術崗位的,需提供崗位要求的職稱資格證書原件掃描件。
溫馨提示:海外留學生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請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按照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3)報考人員是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占編人員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以上材料先提供掃描件電子檔,在參加現場資格確認時須提供原件和照片。報考人員要對提交材料真實性負責。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按照公告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郵件逐一通知報名人員資格初審情況(未收到初審結果通知的報名人員請于2022年8月10日前主動與瀘州市應急管理局聯系,聯系電話:18982777026)。
2.現場資格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瀘州市應急局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報名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聘資格。
瀘州市應急管理局地址:瀘州市江陽區(qū)酒城大道一段一號805室;聯系電話:0830-2281682。
現場資格確認所需材料:
(1)報名表1份(附件2,A4紙雙面打印,務必親筆簽名,否則將不予認可所提交的相關報名資料);
(2)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證件照2張;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或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留學人員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明。
溫馨提示: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yè)目錄的,可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第三方專業(yè)認定,認定與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為相似專業(yè)的視為專業(yè)條件合格。
(4)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手續(xù)(模板參看附件3),不能提供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應聘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將由報名后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公示結束后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資格審查貫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三)組織考核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參加考核,考核時間暫定8月中旬,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核時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考核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考核總成績滿分200分。
筆試考核后7個工作日內,在瀘州市應急管理局官網上公布成績,面試時間、地點同步公布。
按崗位需求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進入面試;若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其中筆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考核中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考核成績或考核資格的人員、未參加考核的人員、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人員,不予確定為體檢、政審考察和聘用對象。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按照招聘名額,由瀘州市應急管理局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
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且僅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2.考察。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zhí)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檔案審查,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fā)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由瀘州市應急管理局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體檢、考察、檔案審查均合格的人員,由瀘州市應急管理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瀘州人事考試網和瀘州市應急管理局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有舉報反映,經核查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xù)。
擬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擬聘人員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xù),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一)考生參加現場資格確認、考核、體檢時要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請全程佩戴口罩,保持與其他人員1米距離,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適時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二)考生參加現場資格確認、考核、體檢當天,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提供本人48小時內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
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請考生提前做好采樣準備,經查驗檢測結果、結果出具時間等不符合規(guī)定的考生,不得入場參考。
(三)現場資格確認、考核、體檢前7天內有低風險區(qū)(中、高風險區(qū)所在縣(市、區(qū)、旗)的其他地區(qū)為低風險區(qū))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資格確認、考核、體檢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得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筆試、面試、體檢,F場資格確認、筆試、面試、體檢時,瀘州市有新的疫情防控規(guī)定和要求的,按新要求執(zhí)行:
①健康碼或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②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37.3℃)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
③資格確認、考核、體檢前10天內有國(境)外(澳門除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離醫(y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④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離醫(y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⑤資格確認、考核、體檢前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qū)旅居史的考生;
⑥資格確認、考核、體檢當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考生。
注:高、中、低風險區(qū)具體名單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發(fā)布,可通過“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詢。
(五)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考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六)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適時發(fā)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若因隱瞞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證明、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無法正常參加資格審查及面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造成嚴重影響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紀律監(jiān)督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核資格和成績。在考核、體檢、考察、檔案審查中,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蒙哄過關的,招聘單位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已簽約的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參與招聘工作的相關人員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保密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不準弄虛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組織活動。對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招聘工作有關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三)本公告由瀘州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政策咨詢電話:0830-2281682。監(jiān)督電話:0830-3108546。
附件1:瀘州市應急管理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附件2:瀘州市應急管理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瀘州市應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