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所屬事業(yè)單位大慶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一、選調計劃和崗位
本次公開選調在編在崗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共計3名。具體選調職位詳見《大慶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選調計劃表》)。
二、選調范圍
全市范圍內的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選調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須符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3.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2023年10月8日前,含當日);
4.具有統(tǒng)招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與報考學歷相對應的學位,專業(yè)不限;
5.具有干部身份,納入編制2年及以上(2023年10月8日前滿2年,含當日);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含當日),具備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專業(yè)技術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含當日);
7.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曾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調轉規(guī)定的;
6.新錄用人員試用期和任職試用期未滿的;
7.任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公開選調堅持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原則。由本人申請并報所在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按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報名。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
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16日9:00-2023年10月21日16:00期間,報考人員將報名材料的電子版和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至swtzb2023@163.com,郵件標題為“姓名+手機號+崗位代碼”。報名所需材料包括:
①《大慶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電子版及掃描件;
②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掃描件;
③本人報考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掃描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內);
④因具有專業(yè)技術中級及以上職稱,放寬年齡至40周歲及以下的人員,需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
⑤近期二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JPG格式電子版照片(以“姓名+手機號”命名)
報考人員請認真填報,因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網絡報名時間截止后發(fā)送至郵箱的報名信息無效,報名時間以郵箱接收時間為準。
2.資格初審。網絡報名資格審查與網絡報名同步進行。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將通過電話或郵箱反饋審查結果和報名序號,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將通過電話或郵箱反饋未通過資格審查緣由,報考人員可在網絡報名時間截止前,修改完善報名信息,再次通過郵箱提交申請,郵件命名為:“姓名+手機號+崗位代碼+修改*次(標明修改次數)”。此次選調不受理現場報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對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選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報考人數與招考計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將縮減選調名額。急需緊缺崗位經研究決定后,可以適當降低比例。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總成績?yōu)?00分,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筆試實行百分制,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結合實際,主要測試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專業(yè)能力等綜合素質。
2.資格復審。面試入圍人員在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具體負責實施,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
資格復審所需提供材料:
①網絡報名材料原件;
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和工作經歷證明(需主管部門簽字、蓋章);
③單位紀檢部門出具的廉政結論性意見原件;
④現任職務《干部任免審批表》;
⑤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或單位出具的考核情況證明原件、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復印件;
⑥全省機構網絡管理平臺人員信息表(加蓋單位公章)和落編通知單復印件。
未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或材料不齊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遞補面試人員。
3.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數與選調名額3:1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果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一同進入面試)。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縮減選調名額,急需緊缺崗位經研究決定后,可以適當降低比例。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階段。
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時間和地點由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電話通知考生本人,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考察與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計劃數加1”的數額比例確定考察與體檢人選(若按比例確定的考察人選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筆試、面試成績不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筆試、面試成績相同,則并列人員一同進入考察和體檢范圍)。
1.考察?疾觳扇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
2.體檢。經考察合格人選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進行遞補,如出現并列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并履行考察程序。
如果考生自愿放棄考察或體檢資格、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則取消選調資格,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研究決定與公示
確定的擬選調人選,在大慶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反饋并查實影響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試用與調轉
對擬選調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擬選調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轉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五、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自報名之日起需保持通訊暢通。報名后請勿更換聯(lián)系方式,因個人原因導致錯過選調任何環(huán)節(jié)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2.此次選調中如具有公務員或參公身份的,需本人自愿放棄原有身份;01崗位為鄉(xiāng)科級副職領導職務,如有高于鄉(xiāng)科級副職的職務職級的,需本人自愿放棄原職務職級;02、03崗位為科員崗,如具有職務職級的,需本人自愿放棄原職務職級;原有職稱不帶入選調崗位,調用后單位視情況聘崗;如超出專業(yè)技術崗位核定數量的,按此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崗位聘任,采取末位低聘方式進行。
3.公開選調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對在公開選調過程中出現違法違紀和弄虛作假行為的,予以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六、咨詢、監(jiān)督電話
1.大慶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紀檢監(jiān)察組對本次公開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59-6370129。
2.為便于選調工作的順利開展,體現選調工作嚴肅性、公開性和規(guī)范性,公布咨詢電話如下:0459-4665976。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附件1:大慶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doc
附件2:大慶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