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東城區(qū)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
為適應東城區(qū)教育快速發(fā)展,創(chuàng)建人民滿意的學校,結合學校用人需求,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人員5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浜汀肮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全省范圍內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4.報考小學教師崗位應具備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應具有與報考崗位專業(yè)一致的小學、初級中學或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報考中學教師崗位應具備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全日制學歷的需提供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應具有與報考崗位專業(yè)一致的初級中學或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5.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四、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中小學教師50名。
其中小學教師崗位35名(語文12名,數(shù)學12名,英語5名,體育2名,美術3名,音樂1名)。
中學教師崗位15名(語文2名,數(shù)學3名,英語3名,物理2名,化學2名,體育3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2016年6月24日在《許昌日報》、《許昌晨報》發(fā)布公開招聘公告。
許昌東城區(qū)管委會門戶網站(http://www.xcdcq.com)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fā)布。
(二)報名資格審核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6年6月28日至7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1.報名
(1)提交報名材料
報名時由本人填寫《許昌市東城區(qū)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一式2份(報考者可在許昌東城區(qū)管委會門戶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并張貼照片)。并交近期免冠藍底小二寸彩色照片3張。
報考者在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非全日制學歷的需提供學歷認證報告)、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出具學校開具的相關學歷證明。留學回國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等及復印件各1份。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統(tǒng)一使用A4紙。
(2)報考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資格審查組對報考者的報名表、照片及有關證書進行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
(3)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016年7月15日至7月16日8:00至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表到許昌市東城區(qū)人社局216室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2.報考人員整個考試招聘過程中使用的身份證與相關信息必須一致。
3.各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擬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shù),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取消,崗位取消人員可到教育局229室改報其他崗位。
4.在東城區(qū)服務期限滿1年以上、不滿3年的的臨時聘用教師,筆試成績總分加2分;服務期限滿3年以上的臨時聘用教師,筆試成績總分加3分。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于7月1日18:00前將身份證及證明原件(需加蓋學校及教育局公章)提交到許昌市東城區(qū)人社局216室,逾期將不再受理。
5.本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招用資格。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工作由人社局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中學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基本理論》、小學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小學教育基本理論》,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學、教學方法概論、教育法律法規(guī)等,滿分為100分。
(2)考試時間:2016年7月20日8:30至10:30測試。
2.領取面試通知單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擬招聘崗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低于4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擬參加面試人員于2016年7月27日8:3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人社局216室領取面試通知單。逾期未領取面試通知單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空缺人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
面試工作由人社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以面試通知單為準,面試當天缺考的不再遞補。
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擬聘崗位數(shù)與參加面試人數(shù)相等時,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低于本考場面試考生平均成績的,不予招用。面試時,若有缺考人員造成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取消該崗位。
面試人員較多需分組面試的學科,采取二次平均法對面試原成績進行平衡后計算面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聘用。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人社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出現(xiàn)不合格的,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的項目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察工作。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的,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程序等額依次遞補。考察內容主要是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用人單位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擬招人員,經人社局審核后,在許昌東城區(qū)管委會門戶網站公示擬招人員名單。
新招人員在接到招用通知后,必須在一個月內辦理有關手續(xù),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招用資格。新招人員不納入編制管理,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招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新招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評,合格的續(xù)簽合同;不合格的終止勞動合同。
(六)薪酬待遇
參照在編教師同等條件執(zhí)行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障待遇。
七、紀律與回避
公開招聘工作要堅持原則,規(guī)范程序,嚴格執(zhí)行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出現(xiàn)違紀行為的,都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招聘工作要堅持執(zhí)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由許昌市東城區(qū)紀工委監(jiān)察室全程監(jiān)督。
本實施方案由許昌市東城區(qū)招教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許昌市東城區(qū)2016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
許昌市東城區(qū)招教領導小組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