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現場確認及考試辦法
一、現場確認
(一)確認時間:5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二)確認地點:普陀區(qū)教育局組織人事科515室。
(三)確認攜帶:現場報名者攜帶本人身份證,網上報名者攜帶現場報名者所規(guī)定的材料(各類原件和復印件)。
二、考試形式與計分辦法
(一)考試形式為筆試和上課。
(二)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以40%計入總成績;上課成績滿分100分,以60%計入總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三)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3進入上課,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上課。
當總成績并列時,根據上課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次。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三、考試安排
(一)筆試:5月11日上午8:30點名抽簽,9:00—11:00考試。筆試為高考知識點內容。
(二)上課:5月12日上午8:00點名抽簽,上課形式為微課,備課60分鐘,上課10分鐘。
(三)考試地點:普陀三中圓廳閱覽室(舟山市普陀區(qū)平陽浦)。
參考人員隨帶身份證,考試用筆(藍、黑色)。
四、其它
所有考試成績均現場公布,并于當晚在普陀教育網通知公告欄公布。
考試遲到視作放棄。
以上考試時間及地點如有變動,會在普陀教育網上及時通知,請應聘人員予以關注。
請各應聘人員途中注意安全,外地考生請?zhí)嵩绲狡胀,以免延誤報到考試。
舟山市普陀區(qū)教育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