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蘭陵縣專項公開考聘代課教師簡章
根據(jù)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教師需求實際情況,經(jīng)研究,2017年度計劃從縣內(nèi)原公辦學校到民辦學校任教教師中專項公開考聘代課教師到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任教,F(xiàn)將考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圍和條件
(一)考聘范圍
2000年1月1日后離開本縣公辦學校到本縣民辦學校任教,至2004年底前未回原單位工作的原正式在編教師。
(二)考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遵紀守法,品德端正,無違法犯罪行為;
3、已在本縣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且離開公辦學校后在本縣機關事業(yè)保險處繳納養(yǎng)老保險金無間斷;
4、報考初中崗位需具備?萍耙陨蠈W歷,報考小學崗位需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
5、具有相應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
二、考聘崗位及計劃
分小學、初中兩個學段學科崗位報名。
具體考聘崗位為:小學語文、小學數(shù)學、小學外語、小學品德與生活、小學品德與社會、小學科學、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初中語文、初中數(shù)學、初中外語、初中物理、初中化學、初中生物、初中歷史、初中地理、初中思想品德、初中音樂、初中體育、初中美術、初中信息技術。
三、考聘辦法
(一)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人員需持以下規(guī)定的材料到報名地點報名: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2)原公辦學校正式在編教師身份相關證明材料(分配介紹信、查檔證明等)及民辦學校任教經(jīng)歷證明;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4)人社部門出具的離開公辦學校后養(yǎng)老保險連續(xù)繳納證明;
(5)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證明;
(6)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2、報名時,對其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并現(xiàn)場采集電子照片及指紋,不允許他人代替報名。
3、分學段崗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學段崗位。
報名時間:2017年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蘭陵縣職業(yè)中等專業(yè)學校(蘭陵路東段)
(二)資格審核
考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審核,確定具體符合考聘范圍和條件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三)組織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地點在蘭陵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lanling.gov.cn)人社局欄目和蘭陵教育網(wǎng)(http://www.lledu.gov.cn)另行通知。
根據(jù)面試成績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期3天。擬聘用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四)體檢和考核
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核、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己藘(nèi)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素質(zhì)、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情況等。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聘用選崗
根據(jù)面試成績,按所報考學段崗位分學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工作崗位(成績相同的,抽簽決定選崗先后次序)并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因放棄選崗產(chǎn)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聘用單位一旦確定,不得更改。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選崗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聘用單位及崗位于選崗前公布)。
四、有關工作要求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聘工作全過程。
報名人員應對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材料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一經(jīng)舉報查實取消考聘資格,所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相關公示公告在蘭陵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lanling.gov.cn)人社局欄目和蘭陵教育網(wǎng)(http://www.lledu.gov.cn)公布。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本次專項公開考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2017年蘭陵縣公開專項考聘代課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蘭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蘭陵縣教育體育局
2017年6月13日
附件:2017年蘭陵縣公開專項考聘代課教師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