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衢州市教師招聘【17名】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衢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9年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7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
1.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戶籍不限。
2.社會人員招聘:戶籍不限。
3.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和國外學歷報考的人員,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按社會人員報考。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熱愛教育事業(yè),愿意履行教師義務,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
2.年齡35周歲以下為1983年6月1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嚴格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招聘。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2019年5月23日通過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rsj.qz.gov.cn/);衢州人才網(網址:www.qzrcw.com);衢州教育網(網址:http://jyj.qz.gov.cn);衢州學院網(網址:http://www.qzc.edu.cn)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9年6月1日至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菱湖校區(qū)體育館(講舍街26號)。
2.報名者需帶材料:
(1)《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一式2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式2份);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2019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憑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一寸免冠近照3張。
3.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guī)定,對具有相應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進入單位后應根據單位崗位情況進行聘任,若不愿高職低聘的,不得參加報考。
(三)資格審查
1.衢州學院和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負責審核報名材料和報名資格,對符合報考條件的發(fā)放準考證。
考生憑身份證于2019年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菱湖校區(qū)(講舍街26號)領取準考證。
2.本次招聘按1:3比例開考,招考計劃與報名人數不足1:3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考計劃將相應核減。核減計劃將通過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布。
(四)筆試和面試
1.筆試:本次招聘筆試科目為教育教學專業(yè)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19年6月7日,筆試成績在筆試后15天內公布。
2.面試:筆試結束后,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對筆試上線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招聘崗位5人及5人以上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5人以下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入圍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教師崗位以學科課堂教學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學能力。其中體育、美術教師崗位加試專業(yè)技能。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體育和美術教師崗位專業(yè)技能加試占40%),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
筆試、面試的命題、考務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衢州學院和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五)體檢
1.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總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然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2.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社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
3.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依次遞補。
3.體檢工作由衢州學院和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組織實施。
(六)考核
考核按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yè)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zhí)行。以下幾種情況作為考核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近兩年內,在事業(yè)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guī)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
8.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9.有不適宜招聘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衢州學院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擬聘用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視同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入圍面試須書面報告所在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所在單位協(xié)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xù))。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按畢業(yè)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按時畢業(yè)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及2019年12月31日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3.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4.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電話:0570-3081906、3087081),以便及時研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