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南陽市鎮(zhèn)平縣公開招聘教師【3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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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和優(yōu)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事業(yè)均衡發(fā)展,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河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豫人社〔2015〕55號)及《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豫人社〔2019〕16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
一、基本原則
結合《關于做好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精神,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紀律,確保招聘教師質量。
二、招聘崗位、名額
2020年全縣公開招聘教師370名。具體崗位設置、學歷、年齡、任職資格及專業(yè)要求參見《鎮(zhèn)平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報考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2020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等要求的,可以不受“具有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證”的限制參加報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除外)以及我縣在編、在崗教師(含在我縣服務的“特崗計劃”教師);
5、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媒體、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聘名額、招聘條件及招聘辦法。公告發(fā)布時間不少于七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前,報考者要仔細閱讀《鎮(zhèn)平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1號公告》,提交的報考申請信息應當全面、真實、準確、有效。報考者誤報、報錯職位或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信息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1、報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應聘者應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崗位及專業(yè)報名,凡符合規(guī)定條件和任職資格者均可報名。網上報名請掃描公告底部二維碼進入報名頁面。報名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2020年7月29日。報名時本人須上傳1寸證件照片(白底)、身份證、畢業(yè)證、學士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和所報相對應學科所需的其它證件、證明的掃描件和清晰照片。每位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在考試錄用全過程必須一致。
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由系統(tǒng)即時自動審核,主要審查報考者填報的信息是否齊全、格式是否正確。報考者須全面了解職位要求,與自身情況一一對照,自行判斷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理性、慎重選擇報考職位,避免誤報、錯報。如有疑問,請關注“鎮(zhèn)平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公眾號查詢公告或撥打相應咨詢電話咨詢。
報名申請一旦保存成功,即為報名資格初審通過。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可于2020年8月7日下午6:00前修改完善相關信息重新提交報考申請,也可改報其他職位。
2、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于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士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2020屆畢業(yè)生可提相關證明)和所報相對應學科所需的其它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并填寫《考生個人健康承諾書》,到鎮(zhèn)平縣教師進修學校(鎮(zhèn)平縣中山大街與泰山中路交叉口向北150米)進行現場確認?忌F場確認通過后,已經繳納的考務費不予退回。
領取準考證時間和其他有關事項均通過媒體、公告、公眾號(鎮(zhèn)平縣事業(yè)單位招聘)提前公示發(fā)布,不再單獨通知,如因考生個人原因錯過時間,后果自負。
3、要求
每人只能選報一個職位,多報者無效。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設定為1:3,達不到1:3的,根據招聘崗位急需緊缺的需要,經市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崗位招聘名額遞減或取消。遞減或取消的名額原則上調劑到報名人數較多或緊缺的崗位,具體調劑方案以公告為準。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一經發(fā)現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與招錄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鎮(zhèn)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所造成的的損失及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筆試加分條件: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參加南陽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退役大學生士兵(即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tǒng)一錄取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的士兵,含畢業(yè)學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間取得相應學歷的;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tǒng)一錄取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在校期間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后復學取得相應學歷的退役士兵;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間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的退役士兵;在部隊服役滿5年的我省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記表、退役證書和畢業(yè)證書。對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經有關部門嚴格審核后,憑出具的證明材料,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不能重復加分。
(三)筆試
筆試異地命題,異地評卷?荚噧热轂榻逃煞ㄒ(guī)、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等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