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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單位簡介
威海職業(yè)學院是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yè)學校,由原威海廣播電視大學、威海教育學院和威海市工業(yè)學校合并組建而成,2000年10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成立。學校坐落于最適宜人類居住的美麗濱城威海,總占地3000余畝,其中水域面積50萬平方米,是國內唯一擁有海的學校。學校是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yè)院!敝唬菄腋呒寄苋瞬排囵B(yǎng)示范基地。2019年7月被教育部認定為優(yōu)質?聘叩嚷殬I(yè)院校,12月被教育部財政部公布為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yè)建設計劃建設單位。
學校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知行合一”要求,以服務威海發(fā)展為宗旨,以促進學生就業(yè)為導向,堅持“立足中心市區(qū),服務全域威海;產教深度融合,校企共贏合作;理論實訓一體,實習就業(yè)聯(lián)動;實用管用好用,教學科研并重;對內放開搞活,對外開放辦學;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發(fā)展”的辦學定位,努力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和綜合辦學水平,為威海行業(yè)產業(yè)發(fā)展培養(yǎng)了大批技能人才,先后獲得全國首批國防教育特色學校、全省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先進集體、山東省高等學校校園文明建設優(yōu)秀單位、山東省高等學校德育工作優(yōu)秀單位、山東省校企合作示范單位、山東省校企一體化合作辦學示范院校等榮譽稱號。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工作需要,威海職業(yè)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24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21年威海職業(yè)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4.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
5.應聘崗位年齡要求:50周歲以下是指1970年4月21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0年4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5年4月21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是指1990年4月21以后出生;
6.符合威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技能條件等,具體詳見《崗位計劃表》(附件1)。
2.應聘人員學歷證書所在專業(yè)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相一致(留學回國人員、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上標明的專業(yè)名稱為準)。
3.輔導員崗位條件中主要學生干部經歷包括本科或碩士研究生階段擔任班長、團支部書記、學生黨支部書記、校(院)團委、學生會或研究生會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工作經歷。
(三)不得報考情形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考。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weihai.gov.cn/)和威海職業(yè)學院網站(http://www.whvc.edu.cn/)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個人報名
(1)報名時間:4月21日9:00-4月24日16:00。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威海職業(yè)學院網站通過2021年公開招聘網上報名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進行報名,并按照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資料以及上傳相應佐證材料,上傳的照片及材料應保證清晰可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2.報名佐證材料
應聘人員通過網上報名填報信息同時需上傳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應聘人員須在2021年4月2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留學生應聘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并作出在考察時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
(3)限2021年應屆生報考的崗位,應聘人員需提交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4)招聘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由應聘人員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材料。
(5)招聘崗位有職稱資格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取得相應職稱資格的證書或聘用在相應崗位的佐證材料。
(6)招聘崗位有職業(yè)資格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取得相應職業(yè)資格的證明。
(7)在職人員應聘的,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附件2),中小學教師應聘需提交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也可提供解除勞動(聘用)合同證明書或原工作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學校同意,可在考察時提供。
(8)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
(9)招聘崗位對應聘人員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專業(yè)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1年4月,應聘人員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證明等。在不同單位從事相關工作的,應分段提供。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10)應聘輔導員崗位人員還需提供:主要學生干部任職證明(附件4)。院系、班級(團支部)任職由所在院系開具并加蓋公章,校級及以上任職由學校研究生處、團委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具并加蓋公章。
(11)應聘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畢業(yè)學校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研究方向證明。如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推薦表已注明和應聘崗位要求一致的專業(yè)方向,則無需提供此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