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健康碼”,現場資格審核(面試)前,考生須接受“健康碼”“防疫行程卡”查驗和體溫檢測,當天“健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參加現場資格審核(面試)。如考前14天內有過國家公布的中高風險區(qū)旅居史,或與確診或疑似病例,有接觸史的人員,請按防疫部門有關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管理。
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
具體地點、時間、要求將在報名網站上提前發(fā)布。
(一)初定時間及地點
1.南京市: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11月27日(周六),面試時間為11月28日(周日)。
2.蘇州市: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12月4日(周六),面試時間為12月5日(周日)。
3.南昌市: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12月11日(周六),面試時間為12月12日(周日)。
具體時間、地點如有變化,將在報名網站上另行通知。
(二)現場資格審核相關要求
1.審核材料。通過綜合能力素質評價的報考人員須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須提前登錄2022年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tǒng)自行打印報名表、面試通知書、綜合能力素質評價材料目錄各1份,帶至現場確認。另需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①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教師資格證(暫無教師資格證者須簽訂限期取得承諾書)、在校期間所學課程成績單和報名材料上傳時的相關證書(件)。
②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階段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博士研究生提供碩士研究生及本科階段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③留學回國人員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現場資格審核通過后,在面試通知書上蓋章確認。
2.注意事項。逾期不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參加面試資格。經現場資格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報考者須對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考等違反本《公告》規(guī)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面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面試資格取消后,不再遞補面試人員。
(三)面試相關要求
1.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總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
2.總成績計算。按綜合能力素質評價考評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綜合能力素質評價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組織加試。
七、體檢、選崗、考察(政審)
進入體檢的人選按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按本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選崗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或不服從選崗工作安排的,取消錄用資格。
對選崗分配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和資格條件復查。對不符合《公告》規(guī)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疾欤ㄕ䦟彛藴蕝⒄仗K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對考察(政審)不合格人員,招聘單位應將不合格的理由書面通知考生。
八、公示及錄用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zjgedu.cn/)上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批準擬錄用人員須于規(guī)定時間內至張家港市教育局領取《錄用通知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被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到所在院校(單位)辦理人事關系的派遣(轉移)手續(xù)。因考生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朵浻猛ㄖ獣烽_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事業(yè)編制錄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用人單位簽訂《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及聘用合同;備案制錄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用人單位簽訂《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及勞動合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錄用人員須按《錄用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及時報到,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如與其他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訂立的聘用(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勞動)合同。凡在約定時間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自謀職業(yè)。
九、考試費用
本次招聘不收取報考者報名費、考試費。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guī)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jiān)督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58218898。
十一、本《公告》由張家港市教育系統(tǒng)校園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王老師0512-58222470,余老師0512-58155292,侯老師0512-58150772。
附件:2022年張家港市教育系統(tǒng)校園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xls
張家港市教育系統(tǒng)校園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