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fā)[2006]23號)、《德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德政辦發(fā)[2006]35號)文件規(guī)定,經樂陵市委、市政府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30人,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原則和標準
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形式,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和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市直高中教師:應往屆全日制師范類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鄉(xiāng)鎮(zhèn)初中教師:(1)應往屆全日制師范類及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非師范類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2)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在樂陵市中、小學有過教學工作經歷的人員(檔案中須有組織、人事或教育部門證明其在中、小學有過教學經歷的相關材料)也可以報考。
3、鄉(xiāng)鎮(zhèn)小學教師:(1)應往屆全日制師范類及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非師范類普通高校?萍耙陨袭厴I(yè)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2)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在樂陵市中、小學有過教學工作經歷的人員(檔案中須有組織、人事或教育部門證明其在中、小學有過教學經歷的相關材料)也可以報考。
4、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觸犯法律,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在校期間受過“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撤消的;入學前與具體單位簽有定向、委培合同,未經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現(xiàn)役軍人,樂陵在職在編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其他原因不宜從事教學工作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均在網上同步進行。
報名時間:2013年5月5日9:00至5月16日17:00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7日17:00
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8日12:00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3年5月21日9:00至5月23日24: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完成繳費,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二)報名事項
1、報名:應聘人員登錄樂陵人才信息網(http://www.sdllrc.com),點擊“2013年樂陵市事業(yè)單位招聘網上報名入口”,進入事業(yè)單位招聘網上報名系統(tǒng),如實填寫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初審: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工作,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審查確定初審結果。
3、繳費:考務費80元。應聘人員在確認已被初審通過后,要按規(guī)定時間登錄樂陵人才信息網(http://www.sdllrc.com),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放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3年樂陵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須先在網上繳費,并于5月21日9:00—11:30,14:00—17:00到樂陵市人才市場(政府廣場南側)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xù)(逾期不再受理)。在辦理減免考務費時,應出具以下材料:《2013年樂陵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場辦理,可委托他人攜帶以上證明材料辦理。
根據(jù)國家和省里有關規(guī)定,由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yōu)惠政策。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進入面試的,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二代身份證和畢業(yè)當年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就業(yè)報到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人員應出具縣(區(qū))或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區(qū))或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應出具省級共青團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2:1比例的,相應核減或調整招聘計劃數(shù)。計劃核減或調整及報名情況在樂陵人才信息網予以公示。
(三)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須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到樂陵人才市場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2013年樂陵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二代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等,樂陵市以外在職人員需提交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的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以及學校出具的專業(yè)、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明。上述證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并均按百分制計分。
(一)筆試
1、根據(jù)招聘崗位需求,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相關知識和應用以及綜合知識等。
筆試時間:2013年5月24日9:00—11:30
2、筆試結束后,根據(jù)招聘計劃和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達不到1:3的按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在網上公布。
(二)面試
1、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
2、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考人員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yè)水平,包括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思想等。
3、面試考務費70元/人。
(三)成績核算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學科招聘人數(shù)1︰1比例(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職位的考生,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并張榜公示。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時,采取師范類考生優(yōu)先,其次筆試成績優(yōu)先的辦法確定考察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