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實驗高級中學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jù)《銅陵市實驗高級中學教師選調工作實施方案》(銅教[2014]57號),現(xiàn)將市實驗中學首批選調教師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2、學科均衡、教學實際需要的原則;
3、根據(jù)需要,逐步配齊的原則。
二、選調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專業(yè)基礎理論扎實,綜合素質較高,同時還需符合下列條件(市二中、九中教師不受1、2款限制):
1、在現(xiàn)任教學校工作滿6年,且經現(xiàn)任教學校同意;
2、男45周歲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學本科學歷,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4、近三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有良好的師德修養(yǎng),無違法違紀行為;
6、身體健康,能正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7、省特級教師、省教壇新星經任教學校同意,直接提交選調領導小組研究,作為擬選調人選。
三、選調范圍
1、市二中、九中現(xiàn)任高三、初三畢業(yè)班在編在崗的任課教師,其中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學科教師不受任教年級限制;
2、市直其他學校(不含二十中)在編在崗的任課教師。
四、選調崗位人數(shù)
學科崗位
崗位人數(shù)
語文、數(shù)學、英語
各4名
物理、化學、生物
各3名
歷史、地理
各2名
政治、體育、音樂、美術、
信息技術、心理健康
各1名
市直其他學校在編在崗的任課教師,可參加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心理健康8個學科的選調,每個學科最多選調1人。
五、選調方式
教師選調采用綜合考評方法進行,主要分筆試、面試、個人業(yè)績和學校評價四個方面。
1、筆試(占總成績30%)?荚噧热轂閷W科專業(yè)知識和教師專業(yè)素養(yǎng)。考試時間100分鐘,滿分100分。
2、面試(占總成績40%)?荚嚥扇o生上課、專家提問答辯等方式進行,其中電子白板等現(xiàn)代教育技術的使用占10%。滿分100分。
3、個人業(yè)績(占總成績20%)。教師個人任教以來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優(yōu)秀教師、班主任、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市級教壇新星稱號的,占個人業(yè)績的45%;近五年以來教師本人參加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優(yōu)質課、教學技能、教學設計、課件制作比賽獲獎的,占個人業(yè)績的50%;取得碩士研究生學位學歷的,占個人業(yè)績的5%;滿分100分。
教師選調個人業(yè)績獎勵評分等級標準
個人業(yè)績級別 |
分值 |
備 注 |
國家級 |
100 |
獲獎情況以取得的最高等次計算,不重復累計。 |
。ú浚┘ |
90 | |
市級 |
80 | |
局級 |
70 |
4、學校評價(占總成績10%),F(xiàn)任教學校對該教師教育教學工作予以綜合評價,滿分100分,其中學科教學情況占學校評價的40%。
六、選聘程序
1、報名時間及要求
2014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須提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的原件和所有材料的復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張。
參加選調考試的教師按照選調崗位條件要求,到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報名,其中市二中、九中教師在學校辦公室報名,由學校統(tǒng)一送組織人事科。選調教師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并親自手寫進行誠信簽名。
2、資格審查
實驗中學教師選調工作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筆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僅針對選調教師所填報名表進行,其他材料將在面試考察和選調環(huán)節(jié)進行復查。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將隨時取消其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
3、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設置合格分數(shù)線6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予進入下一個程序。選調教師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7月10日下午3:00-5:30選調教師攜帶個人身份證到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7月11日進行筆試,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7月14日選調教師到組織人事科查詢筆試成績和排名。
4、面試
參加筆試的教師按選調崗位計劃人數(shù)不超過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最后一名成績出現(xiàn)并列情況,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查選調人員崗位專業(yè)能力、業(yè)務素質及潛能。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予進入下一個程序。
面試的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5、公示與選調
按照規(guī)定在市教育局城域網站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期限為5天,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無異議或有反映但不影響選調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人事調動手續(xù)。選調人員待遇按原單位的專業(yè)技術崗位等級保留不變。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本次選調考試,不統(tǒng)一指定教材和復習資料。
選調教師工作咨詢電話:2832884、2825991
選調教師工作舉報電話:2821761、2825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