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縣2015年度招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工作方案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為使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100名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具體學科崗位及招聘人數(shù)詳見附件1)。其中,高中和職業(yè)中學教師招聘工作由全南中學和縣職業(yè)中學另行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報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實施。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熱愛教育事業(yè),愿服從分配到農村中小學服務5年以上。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全日制義務教育學校已從教2年以上者可放寬至35周歲(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崗位條件
1.公辦幼兒園教師崗位。
(1)學歷條件: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2)資格條件: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3)專業(yè)條件:不限。
2.小學教師崗位。
(1)學歷條件: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2)資格條件: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學校證明認定)。(3)專業(yè)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所學專業(yè)或與教師資格證學科一致。
3.初中教師崗位。
(1)學歷條件: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2)資格條件: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學校證明認定)。(3)專業(yè)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所學專業(yè)或與教師資格證學科一致。
三、招聘形式
分社會招聘和校園招聘兩種形式。先行開展社會招聘,若社會招聘名額已滿,不再舉行校園招聘。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成立領導小組。成立以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縣委辦、縣政府辦、縣財政局、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人大教科文衛(wèi)工委、縣編委辦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和組織推進教師招聘的各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教育局,由肖中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發(fā)布招聘通告。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通告。通告包含招聘崗位、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及招聘辦法及程序等。
(三)開展社會招聘。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
2.報名地點:全南縣教育局人秘股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聯(lián)系電話:0797—2631201)。
4.考試時間:①4月15日筆試;②4月16日面試。
5.招聘對象: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含省內外高校專業(yè)對口的應屆畢業(yè)生)
6.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1)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①相應層次學科專業(yè)知識,占70%。內容為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的《2015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專用教材—教育綜合基礎知識<中小學通用>》和紅旗出版社出版的《2015江西省教師招聘考試專用教材—幼兒教育綜合知識》。②相應層次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占30%。以《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里學考試大綱》為準。
每學科必須有2人(含2人)以上報名方可開考,如報名達到1:2要求,但實際參加筆試人員未達到(2人)比例時,考生可以參加筆試,但筆試成績要達到75分以上方可取得面試(說課)資格。
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研究生學歷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說課內容為相應崗位和相應學科教材內容。面試順序采取臨時抽簽確定。
7.考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累計為考試成績。
8.總成績計算。由考試成績和優(yōu)惠加分兩項組成,優(yōu)惠加分在說課后計入總成績。
9.研究生學歷說課成績達到75分以上(含75分)直接取得錄用資格,經(jīng)體檢公示合格優(yōu)先錄用。
10.優(yōu)惠加分。凡在全南縣公辦幼兒園和中小學校代課或頂崗支教1學期以上,每學期加1分,以此類推,封頂5分,憑任教學校證明。
(四)開展校園招聘。對社會招聘未滿剩余的教師崗位,采取校園招聘。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20日—5月15日
2.報名地點:全南縣教育局人秘股(電話:0797—2631201)、贛南師范學院黃金校區(qū)大學生人文科技中心307室。
3.招聘對象:省內外高校專業(yè)對口的應屆畢業(yè)生。
4.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5.面試(說課)要求。每學科報名人數(shù)要達到1:2要求方可進行面試。如未達到,考生也可以參加面試,但面試成績要達到70分以上方可取得按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資格。面試(說課)內容為相應崗位相應學科教材。面試順序采取臨時抽簽確定。
(五)體檢。對社會招聘和校園招聘入闈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如有不合格者,則依據(jù)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體檢對象。
(六)公示。在全南縣教育局公告欄公示相關信息,公示內容為:
1.筆試后,筆試合格線和面試入闈人員名單。面試后,總成績合格線和總成績入闈人員名單。
2.招聘人員名單。
3.經(jīng)招聘領導小組審定的擬錄用對象,公示期為7天。
(七)確定擬錄用對象。鑒于招聘工作提前進行,原則上8月15日前,應屆畢業(yè)生須于將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全南縣教育局進行驗證,逾期則取消錄用資格。取消后空額遞補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報名要求
(一)社會招聘和校園招聘報名時均須提供以下材料:
1.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未拿到畢業(yè)證的應屆大專以上畢業(yè)生,可持所在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報名,學歷證明必須包含系別、專業(yè)、是否為師范類和能否如期畢業(yè)等信息);
2.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學校證明認定);
3.戶口薄、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
5.應聘者填寫《2015年全南縣招聘中小學及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
(二)每人限報考一個學科崗位。
(三)報考資格審查。成立報名資格審查組,負責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審查結果。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
六、其他
(一)屬全南縣生源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且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人員,必須于3月28日前持畢業(y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前來辦理擬錄手續(xù),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二)新聘教師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享受直接轉正定級工資待遇。
(三)若同一學科崗位出現(xiàn)總分相同的情況,依次按照是否全南籍、本科學歷和專業(yè)知識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排名。
(四)若某個學科出現(xiàn)空額,則將該學科空額指標調劑到其他學科。全南中學、職業(yè)中學、幼兒園名額如未錄滿,剩余名額可調劑到其他中小學錄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報考和錄用。已取得聘用資格的,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予以辭退。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被開除公職人員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有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行為的;
4.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弄虛作假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5.在試用期內,有違教師職業(yè)道德或不能堅持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
6.不服從工作分配的;
7.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全南縣2015年中小學(公辦幼兒園)教師招聘計劃
2.全南縣2015年招聘中小學及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
附件1
全南縣2015年中小學(公辦幼兒園)教師
招聘計劃
崗位 |
招聘學科 |
合計 |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地 理 |
計算機 |
幼教 |
| |
幼兒教師 (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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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00人 |
小學 (52人) |
20 |
2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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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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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初中 (18人) |
3 |
3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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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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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8人) |
1 |
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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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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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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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中 (2人) |
汽車維修1人、模具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