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教育局關于2015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體局:
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號)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79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河南省實行國家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下同)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為確保改革工作平穩(wěn)過渡,結合省教育廳工作安排和我市實際情況,現(xiàn)將我市2015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和條件
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安陽市境內,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均可以按照規(guī)定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申請人另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2015年(含)之前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二)在外省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
(三)符合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編辦《關于印發(fā)河南省2015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招聘辦法和崗位設置的通知》(豫教師〔2015〕90號)規(guī)定的農村特崗教師。即經(jīng)崗前培訓合格后,由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對符合相應教師資格條件又未認定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免試免費進行教師資格認定,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流程和時間安排
(一)申請報名(10月08日-10月14日)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整體部署,今年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我省將繼續(xù)使用“網(wǎng)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開展“網(wǎng)上申報”工作。申請教師資格人員請于10月08日至10月14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注冊個人信息,進行網(wǎng)上申報,過期未申報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將無法進行后續(xù)申請認定程序。網(wǎng)上報名流程如下:
1、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后,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員進入“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其他申請人員進入“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注冊個人信息進行申報。
2、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認定機構選擇安陽市教育局;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認定機構選擇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的縣(市、區(qū))教體局進行申報。
(二)體檢(10月15日)
在安陽市教育局、文峰區(qū)教體局、北關區(qū)教體局、龍安區(qū)教體局和殷都區(qū)教體局認定機構申請教師資格者持身份證原件和一張一寸照片(與網(wǎng)上審報照片一致),于10月15日上午7:30到安陽市第三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體檢,體檢時需空腹。
在林州市教體局、安陽縣教體局、內黃縣教體局、湯陰縣教體局認定機構申請教師資格者體檢由各縣(市)另行安排。
(三)提交申請材料(10月19日)
申請人網(wǎng)上申報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網(wǎng)上申報后,用B4紙張正反兩面網(wǎng)絡打。。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份(申請人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開具本人思想品德鑒定)。
(3)《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僅人事關系在我市的申請人,另需補充提交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單位繳納的一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5)學歷證書(博士提交其學位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一張一寸照片(與網(wǎng)上審報照片一致)。
(8)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外省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5年(含)之前畢業(yè)的師范生需提供入學當年招生計劃表復印件和學校招生審批表復印件(招生計劃表、審批表復印件需加蓋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空白表格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wǎng)(http://jszg.haedu.gov.cn)下載。
(四)審查材料及認定(10月20日-10月23日)
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進行審核,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
(五)證書領。2016年1月12日)
經(jīng)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及時到通知地點領取證書,超過30日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qū))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著手,精心安排工作計劃,及時發(fā)布有關公告,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切實領會、熟練掌握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政策,耐心解答申請人的詢問,進一步增進服務意識,主動為廣大教師資格申請者提供方便條件,保證此次工作順利開展。
(二)工作中堅持依法認定,加強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各認定機構要認真審核申請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寬條件,也不得自行隨意增設條件。
(三)各縣(市、區(qū))要做好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安全防范工作。系統(tǒng)使用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聯(lián)系。
四、其他事宜
凡2014年參加河南省組織的教育理論考試且成績合格者,2015年教師資格考試時可憑合格證原件直接參加省考面試。有關省考面試的詳細通知,將會于10月底在河南省教師資格網(wǎng)發(fā)布。
附件:
/安陽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lián)系電話.doc
2015年9月21日